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能破产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能破产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国供销合作社为什么都倒闭了?
首先,供销合作社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建国以后直至八十年代初期,由于我们三大产业处于建设阶段,物资和各种商品比较短缺,加上当时的经济形式是公有制,全民实行供给,所以就有了供销社。
改革开放后,以经济建没为中心,实行公有制和其它经济成份并存,一段时期内,市场上的生产生活物资不再紧张,老一套的供销模式跟不上当时的市场规律,随着计划经济模式退出舞台,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也就代替了传统的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了。
国家***供应政策改变后,失去政策扶持,放任自生自灭,以致于此。也有发展好的,如陕西供销上市公司红火一时,000564供销大集,但由于对按市场缺乏灵活性,目前也陷入困境。
一、时代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经济合作社形式跟不上私营经济的发展,服务形式不如私营灵活而淘汰。
二、市场经济的推行,传统的***经济方式巳不适应,供销合作社的统筹统配、风险共担的形式,人们不接受了。
三、一切向钱看的思潮,使便民服务靠边站。农村供销合作社、大队医务室赤脚医生、乡村小学校民办教师、乡村治安的民兵突击队巳不复存在,结果导致乡村老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东西难、共同治理相互帮助难。
四、农村生产方式的改变,使得供销合作社不适应。以分田到户包产包干,那时还都是种粮食,再到自主生产,那就把粮食开鱼池、蟹塘、种树、租赁甚至抛荒,那传统的供销合作社不能提供多样***而退出。
五、三农问题从中央文件到地方会议都很重视,但农业、农村与农民如何发展始终是老大难,一味与工业、城市、工人相比较而看齐,怎么可能?用管理工业、城市、工人的方式来管理农业而又得不到相应***,从而服务性公益性的窗口也随之消失。
供销合作社当年还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时代在前进,体制在改革,打破大锅饭。目前管理机构还存在,部分专营业务还有经营。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市县供销合作联社。还经营国家管控的农产品***供、部分农资商品、废旧汽车回收、烟化爆炸危险品等。
供销合作社是典型的技划经济时的产物。可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学苏联时期的产物。那年代统管老百姓的吃穿用。供销合作社的成员是各极领导与营业员。所以在***经济时期营业员是很
吃香的。我记得在我谈恋爱时期找对象的条件之一是营业员。你想在那缺衣少吃的年代一个营业员下班带点吃的用的回家那多招人羡慕啊!可是在如今市场经济时期。物质生产过剩,特别是网购流行以后大家在网上购物多便利啊!连各地实体超市都没人去了。那代表***经济的衙门—供销社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早晚回被改革掉。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市场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国务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_a***_],(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缴纳,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政府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能破产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能破产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