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买的房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买的房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房子属于谁?
答农村合作社,也是原来的供销合作社,那时属于国营性质,是国家在农村的一种商业机构,当时是计划经济,各种物资都需票据供应,是服务农村老百姓最基层供应单位,每个公社(乡丿都会有几个点服务于群众,开始的房子是没收地主的,后来也建了部分门店,但房子的产权属于各县供销社,
属村民集体所有。农村合作社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部分村民或全部村民集体成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乡村振兴,脱贫致富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其房子是用于开展经济活动的场所。是村委和村民集资建设的。因此,农村合作社的房子属集体所有。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怎么处理?
供销社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所以供销社私自将国有划拨土地卖给个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纠正和查处。而土地出售行为无效,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归国有。
供销社出售国有划拨土地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挂牌招标出让,其土地出让收益归国家所有。
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如何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因为供销社的土地属于国有商业用地,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如果将该土地在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拍卖销售,那么取得的土地就是合法的,个人就可以开始进行开发建设了。
如果一个人通过私自购买该土地,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个人购买行为就是非法的,建设的房屋也是违章建筑,势必被告之要被拆除。
农村供销社房子归谁管?
各地不一,应该归县(市)供销合作总社管(它囯有集体财产)就是处理要经过发改委审批公开拍卖。所得款项除去一部分税收,其余部份有所在全体供销社在册职工共享,一般购买下岗职工养老保险。
农村供销社的资产,最初是由国家出资规划建设的,是改革开放以前,为方便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是大集体时代的产物。当时由于生产落后,物资匮乏。为统购统销,保障经济顺畅发展而国家设立的。
改革开放后,商品越来越丰富,由于市场主导了商品价格体系。统购统销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供销社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资产仍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都无权归为己有。也无权自行处置。
农村销售社房子应该都是国有资产,所见到的大部分目前由镇乡村地方政府岀和租,也有的已经拆了,在干别的用,这样情况五花八门,总的情况属镇乡村处理范围,不会有什么差错。
虽然供销社倒闭了,但房产仍然属于集体资产,不属于任何个人,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侵占,或者变卖。资产处置或者盘活,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侵占,承担法律责任
当时办社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地无偿提供土地,房屋,还有个体商返自愿入股,还有所在地农村个人入股,都是2元至10元的股金。年终分红也只有几毛钱而已。农村供销社是这样成立起来的。到底归谁管,现在是说不清了。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买的房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买的房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