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改制剩余股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改制剩余股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的原供销合作社股权证还有用吗?
有用,以前每股是二元,每年有分红(福建以前有保息分红,即最少算银行存款利息,有利润再利润分红,最高不高于年15%),坐标福建,但由于金额小,有的很久都没有分红。但股权是明确的,不要丢了,去发股票的单位核实下。
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比较复杂,有的认为是国家机关,有的认为是事业单位,但是可以肯定认为,能够发行股权证的供销合作社应当是企业。从合作社初期形成来看,多数农村地区设有两个合作社,其一,供销合作社,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资料问题;其二,信用合作社,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的资金问题。不少地区的农村村民仍持有股权证明,但是持有股权的农民并没有真正行使过股东的权利。
合作社是典型的“中间法人”,即,对合作社成员可能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对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以营利为目的。但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理论上对“中间法人“研究不深。就目前而言,理论界对“中间法人”的认识仍为模糊,却认为民办学校、医院是“中间法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理论研究可能就是为既得利益者服务,使得我国的社会矛盾加剧。
就股权证明而言,事实上是指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应当登记在企业的股东名册。需要注意的是,若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股权证明文件仍为有效,但是该股东资格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问题是,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发行成立后内部发行股权,事实上是增资,是否有效,可能还需要根据增资的法定程序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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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原始发行的股权证明,未经破产程序清算,他人持有的股权证明始终有效。合作社的经营人员决定内部增资是否有效可能尚有法律上的争议,其一,经营人员并不是股东,无权作出增资的决定;其二,经营人员作出增资决定事实上试图分得经营的红利,损害合作企业本身的利益。
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真正的股东为国家、集体和个人,其中,集体股东并不是指合作社本身,而是指集体经济组织。由此得出结论,合作社经营人员决定内部发行的股权,未经批准属于无效的股权,但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就本设问而言,你父亲持有的股权证明,倘若是供销合作社成立之初的股权证明,而该合作社未经破产清算,该股权证明始终有效;该股权是供销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由经营层决定发行,是否有效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司法实践通常认为有效。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谢谢朋友的邀请和信任。
据我所知,县一级的供销社机构仍在,是行政管理机构。其工作人员有的纳入了公务员序列,有的属于事业单位序列。经费丶工资来源多为财政供给。其中县级机构中也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是县供销社自行招聘的,供给是由其下企业收入中支配发放的。底下乡(镇)供销社丶公司,是基层供销社,属于企业性质。
供销社自解放以来是“三起四落"的单位,即由国营改为集体又由集体改为国营,又由国营单位变为集体企业,如此反复三次。直到改革开放后,有的破产解制。
供销社股金的分红办法
史料记载:供销社的股权叫做“社员股金"。社员股金解放初咱湖北省黄冈地区是“1元1股",后又变成“二元一股”或“多元一股",多购不限。到年终按股分红。分红为实物,或盐或糖。每年年底决算分红。(全国其他的地方是怎么分红的我就很难说清了。)作为股金是有风险的,供销社当年如亏损,是没有分红的。
如今的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大多数已经破产解制了。在破产改制进行中,原社员股金的本金,是要按比例退还的。不知道朋友父亲的“股金”所在县市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否存在或仍在经营?如果没有破产改制,“社员股金"仍然应该是有效的。可到所持股金所在的单位问询,具体情况,他们会给你一个肯定的答复。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县级供销合作社是基层供销合作社或公司的行政管理单位。行政管理单位是不发行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你父亲的供销合作社“股权",应找发行所在基层社或公司。也就是股金的盖章单位。
以上,是我所了解的情况,具体情况或处理办法,还请你咨询当地县级供销合作社。
父亲去世遗留下原供销社的股权证还有用吗?
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只要没有被清退就有用。
供销社的股权始于建国初期,后延至上世纪七十年代,县级以下的基层供销社仍在吸纳社员股金入股;这些股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任总理时进行了全国性的兑现清退。
在当时,县级以下基层社效益好的兑现本息,差的兑现本金。为这次清退,有的基层社不惜卖门面卖地盘,基本上全部足额兑现。清退完毕紧接着就是企改制。至此后基层供销社基本上是名存实亡。
关于你手上的股权证问题,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清退时,***取凭股权证登记清退,收缴股权证。没有收缴就没清退,使股权证保留至今。
二种是***取股权证存根造册清退,就没收股权证,让其自行仍然保存。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你持股权证到当地县级供销社去咨询一下,因有的基层供销社资产在改制中被变相收归到了县级供销社。若确属没有退,县级供销社毕竟是基层供销社的主管部门,对改革的遗留问题,它们都应该实事求是地、抱着负责任的态度给你妥善解决。
你的[_a***_]问题,在这里问也是白问,这里的人,既不了解你所说的股权证的来龙去脉,也不了解股权证的实际情况,所以,你的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能回答你这个问题,能解决你这个问题的,就是股权证上盖公章的那个单位,也就是你接你父亲班工作的那个农资公司了,你可以拿着股权证去找股权证上盖公章的那个单位,也就是你曾经工作的农资公司,他们的回答才是最权威的,他们说有用,说可以拿股权证兑换现金,那你赶紧的把现金兑现到手,你这才是赢了,如果他们说单位现在已经清算解散了,你的股权证也作废没用了,你也只能认倒霉了!
***如你原来工作的农资公司已经解散了,那你只能去找你当时农资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看看他们是怎么给你解答的,他们说怎么办,你就怎么办好?,如果他们说可以在他们那里兑现,你就兑现,他们说已经作废,不能兑现的话,你还是要自认倒霉,这就是说,你就这个股权证也没有用了,如果你原来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也已经解散不存在了,那你也别浪费时间去找了!
另外可以去领遣散费了,你还在这里磨叽啥呀,赶紧带着股权证去领遣散费呀,也可能在你去领遣散费的时候,你的股权证也就能给你兑现的,所以,当务之急先把遣散费领到手,顺便也把股权证的的事咨询办理一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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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概念股有哪些?
格林美(002340) , 最新股价7.99元,总市值410.33亿:格林美公司与供销社展开合作。
2.
亚钾国际( 000893).最新股价27.***元 ,总市值257.64亿: 在2015年7月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获***核准批复。2015年3月份 ,公司对定增方案进行调整:拟以10.44元/股、向中农集团等10名对象定增约3.53亿股购买中农国际100%的股权,从而拓展钾肥业务。资料显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持有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农集团100%股权。中农集团是供销总社本级企业,是全国性的集生产、流通、服务为-体的专业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和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大型企业集团。
3.
辉隆股份( 002556),最新股价10.14元 ,总市值96.73亿:公司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首家上市公司,将大幅受益供销社改革文件的出台。
4.
浙农股份( 002758), 最新股价17.00元,总市值85.45亿:公司实控人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马兴田许冬勤创业故事?
马兴田,男,汉族,1969年生,广东普宁人。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3年,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以160亿元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63名。
马兴田的家乡广东普宁是全国著名的药品批发市场之一,他最初和妻子在普宁开了一家经营药品的门面。后来,马兴田逐步进入制药领域,投入大量精力取得了GMP认证,其创立的“康美”在当地的民营企业中脱颖而出。马兴田19***年创办“康美药业”进入制药业。2001年3月“康美”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003年,“康美药业”的“甲磺酸多沙唑嗪”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此外,马氏家族还有典当行、信息咨询公司等产业。康美药业由马兴田、许冬瑾夫妇于19***年创办,夫妇两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计持有康美药业72%的股权。
康美药业是一家服务于医药行业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专门从事化学药品与中药饮片生产,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企业。马兴田身材高大,1.85米的个子,绝对是潮汕人中的“山东大汉”。站在他的身边,令我们这些南方小个子压力陡然而生。
成立合作社!如何运营?
感谢邀请!在农村建立合作社,该怎么去运营?这句话题也是我们很多农民朋友想了解的问题。其实在农村大大小小农民合作社多如鸿毛,但真正正常运营的合作社寥寥无几。那要怎样才能使合作社有生命力?这是所有合作社成员比较纠结的事。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成立合作社前,我们必须要了解清楚成立合作社的宗旨与作用是什么?
1,合作社的成立有利于农村种养殖业走向企业化。提高生产力,提升农产品的销售量。扩大经营规模,是可以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补贴的。有利于开阔市场,促进销售。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
2,公司与合作社有本质的区别。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公司首先保护自身的利益,而合作社是成员自己的组织。成员一起联合起来管理,互利互助,共同经营。真正得到自身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合作社股东成员的组成也很重要。股东成员的思想理念要与时俱进。精神面貌要端正,有敢于拼博,吃苦耐劳的精。这样才能带动广大社员的创业动力。
三,合作社成员如果只抱着为了得到国家扶持政策,那建议不要参加。
三,社员们最好有自己的产业,以自己的产业为基础,作好自己的产业为标杆,社员们相互交流。利用好各自的***结合社员们的各自特长把产业做强做大。
四,充分发挥好合作社的作用,利用好合作社这平台,包团取暖,努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使自己的农产品有更多的发展空间,走得更远。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请言。
这个涉及就广,资金、生产项目、运输渠道、市场开发、产品质量保障、客服口碑等等。。。
都具备运营起来就简单多了,首先囤货,(半成品为主)这样客服下单后也能很快出货。其次找代理商,(这个最好是拿自己的产品去参加同行商品的展览会)只要产品好,同行抢起代理,市场打开了。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资金也回笼了。稳定后可以尝试打开海外市场,现在不是一带一路么。正是机会税少很多的。
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目的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个人办不了的事,以成员为主,对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经营原则。、3:农民可加入多个专业合作社,人社自愿、退出自由。4: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5:盈余按照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比例返还,根据各成员所做贡献合理分配等原则。
一,有一个好的领导人和领导班子。二,做为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克己奉公思想。三,健全民主集中制等规章制度及分配制度。四,因地制宜规划经营项目。五,聘请文化科技网络营销能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在农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实力,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合作社意义重大。那么如何抓好合作社的运营能,避免僵尸合作社:
一是选好合作社的带头人,科学管理至关重要,可以从政策上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领办专业合作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特别是在资金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有想干事会干事的带头人领导大家一起干这是合作社正常运营,实现收益的基础;
二是要有龙头企业的带动,我觉得光靠农村的专合组织很难做大做强,市场竞争力也会很弱,要探索建立合作社与区域内大的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统购统销、利益联结等机制,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然后与大的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负责将产品打向市场,实现握指成拳,在大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份额,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能力;
三是要做到因地制宜的发展,合作社的成立发展决不能一拥而上,要打造农产品的精品,做好规划,选准一批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产品,这样的产品在市场上才有份额,同时也要扩大规模,统一标准,统一加工、统一包装,打造出具有市场定价权的产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改制剩余股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改制剩余股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