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性质分类?
(1) 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存款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5名以上农民自愿入股联合设立互助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有关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属于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开设银行集体账户的相关规定,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可以到各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开设账户,其向账户中存款,当然也就是集体存款。
农民种植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根据供给主体、服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 织区分为以下几类。根据供给主体分类。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明显的主要有 七类供给主体:
一是依托政府涉农部门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是农口以外部门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是村集体基础上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 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是龙头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 织;
六是不同民间服务主体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七是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专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服务性质分类。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然具有公益 ***主体与经营***主体相结合的特征。这也符合农业服务供给***失灵和市场失灵并存的特点:***失灵的地方,用经营*** 来补充;市场失灵的地方,用公益***来补充。此外,由于一些经营***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公益性支持,所以具有半经营半公益 的性质,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是什么?[_a***_]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章第二十九、三十、三 十一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 行为。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的资金借贷给 他人或者以本社的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 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 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别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