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联合社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联合社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经济联合社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3、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4、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5、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7、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的条件?
成立联合社的条件:
1、在某一行政区域有若干性质相同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某县范围内有若干乡镇已成立了这类协会。
2、在业务上有较多联系,有联合的需要,有共同的联合协议,才能成立联合会。如:安徽省休宁县使用菌联合总会,就是全县在业务上有密切的联系,在科研上有共同开发需求,在销售上需要统一对外开拓市场的多个食用菌协会基础上成立的联合体。
联合社需遵守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的运行能够在国家法律规定内进行;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经济责任,包括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合作组织在发起成立之时,就必须对哪种责任形式由会员自己讨论决定;农民合作组织可以跨乡、跨县,甚至跨省吸收成员。
合作社的性质与经营模式?
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就本质而言,合作社是广大劳动者为了共同利益,依据合作社原则、章程和法规,建立和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体来讲,合作社具有以下特征:是广大社员结成的社团,社员人数不定,以自主办社为方针,以自愿民主为原则,以服务互助为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是一个由社员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其所有者、使用者和享利者同为社员;是合作社经营的“共有企业”,主要目标在于为社员服务,促进社员家庭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员的收入。
合作社有明确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全体社员在团结和互助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保证社员共有的资产增值。
凡是具有上述五个特征的经济实体,不管其***用何种法律形式进行经营活动,都可视为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社,即通常所说的合作经济。
合作社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特定的组织原则;独有的办社宗旨;独特的经济关系。
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的来源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但由组织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二是生产资料中部分归个人所有,部分归集体所有,二者相互结合;三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集体所有,没有社员个人所有;四是生产资料归合作社联社所有;五是生产资料中包含有少量的外来股份。
这些生产资料和来源形式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性质。在合作经济内部,资本和劳动的对立被消灭了,在产权结构中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经营者和产品占有者的统一,即“四位一体”。
这种特殊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兼容了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合作经济发展保持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合作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生产主体型”模式;另一种是“[_a***_]服务主体型”模式。
前一种既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改变社员劳动生产方式,也改变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后一种既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改变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只是从流通方面把劳动者组织起来,进而通过流通逐步把合作制渗透到生产中去,向社员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联合社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联合社法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