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开水果发票能抵税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开水果***能抵税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产品***有哪些?能抵扣吗?
只要是农户种植的农产品开出的源头***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不是源头***是不能作为抵扣的。。
源头指:农户,农村合作社。
农产品水果是需要交税的,但是如果是农户开除的源头***是可以抵扣企业的增值税***的。
开普通***也就是免税***,需要到当地税务局出一个免税证明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一个月可以开25万,超出之后需要申请***,如果是个人农户开票一个月只能开出3万。
当然如果***不够用可以申请十万元版的,当你的***不够用时可以申请***升级,最初***是万元版也就是一万元一张,所以一个月可以免费申请25万,当你开票达3个月后,并且有交税那么可以申请***升级,两个星期基本上就能通过审核。
源头的普票是可以抵扣公司的增值税***但是必须是源头***,增值税***可以直接抵扣。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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