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具体是做什么的?
农村合作社是指农村居民为了共同经济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在农村地区,农村合作社可以发挥许多作用,例如:
支持小农户:农村合作社可以集中资金和***,为小农户提供贷款、物资、技术和管理培训等支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扩大农民群体的经济规模。
服务农村畜牧业:农村合作社可以为养殖户提供种畜、饲料、兽药等物资和技术培训等服务,帮助畜牧业提高效益。
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合作社可以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居民收入。例如,在农村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加工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村民生活。
推广农业科技:农村合作社可以与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和示范,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培养新型农民。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1950年代初,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自然乡村范围内,农民将各自拥有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较大型农具和耕畜)投入集体所有,通过集体劳动,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农村合作社不同于企业法人、社会团体和行政机关,具有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河北隆尧三地农民合作社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系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80多亿元,给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给我县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目前该系列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2017年3月,“三地”系列案件开始进入执行阶段,公安机关将所查封车辆、房产和冻结银行财产向我院进行移交。执行立案后,数以百计的案件被按顺序依次分配到执行人员手中开始执行,但是随后执行人员发现该系列案件不同于以往非法集资案件,案情错综复杂。由于被执行人身份多样,分散办案造成重复工作效率低下,我院执行局经过分析研究,决定改变工作方式。4月24日执行局抽调四名执行人员组成“三地农民合作社”执行案件专案组,不再分排其他案件,全部精力放在办理三地系列执行案件上。专案组随即建立三地执行系列案件中被执行人各大银行存款、查封车辆和查封房产等各类台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截至目前,专案组在隆尧、柏乡、任县、巨鹿、内丘等地共划拨冻结即将到期的被执行人各地农行账户144个,金额共计392.8559万元。下一步工作主要是对查封车辆进行清查拍卖,力争早日将三地系列执行案件处理完毕,最大限度减小受害人损失。
一是被执行人身份多样。该系列案件由于该非法组织架构的特殊性,造成有的被执行人在本案件中属于被执行人,但是在另外一些案件中是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受害者,作为被执行人向下履行返还义务的同时还拥有作为受害者的享受的补偿权利。这样在进行分配时将有可能出现一些被执行人领取补偿金后拒绝向下继续偿还给其他受害者,造成受害者进一步的财产损失。
农村经济合作社税务登记中,国标行业选什么类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农村经济合作社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应该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国标行业类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农村经济合作社可以选择以下行业类型:
1. 农、林、牧、渔业
2. 工业
3. 建筑业
4. 批发和零售业
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 住宿和餐饮业
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房地产业
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研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