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民合作社法律上无经营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村民合作社法律上无经营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在合作社承包一片田,经营良好,合作社破产我的经营权怎么办?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法律保护吗?
- 农民合作社可以对外承包经营么?
- 厦门市村办企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用做商业经营性用途吗?
- 光收粮食不种地,也算农业合作社吗?
在合作社承包一片田,经营良好,合作社破产我的经营权怎么办?
感谢邀请!
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后,你作为出资的经营权在合作社破产时,只能作为合作社的破产财产,在破产债权人中进行分配。
你没有别除权,也就是说经营权不能由你取回。
如果你只是流转了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那么你的土地租赁权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估计合作社的破产清偿率不会很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法律保护吗?
这个问题我有以下解读,说来与这方面有实务的朋友聊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民法典已生效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关乎每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生命历程,所以民法典也称人们生活的百科全书。
说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受法保护,我的观点十分明确必须保护。另外,法律还要保护其它的合作社,但是,合作社叫什么不重要,重要得是合作社的成立,经营,章程等等必须合法,合规,否则,不但不被保护,有可能涉嫌违法被取缔,注销或处罚了。
二,现在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放扩大深化,各类民事主体,包括民间人财物进入市场,自然,有法人,非法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同台竞争,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一种,当然,还有其它种种了。
农民合作社可以对外承包经营么?
农民合作社当然可以对外承包经营了。因为一方面国家现在鼓励创新经营,给脱贫攻坚带来有效的方法。
另一方面农民很多都去城市打工了,农民合作社没什么人管理了,与其让它亏钱,还不如果找专业的人来管理,这样就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厦门市村办企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用做商业经营性用途吗?
1.不可以
2. 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村集体用地是供村民集体使用的,不得转变为商业用地。这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
3. 村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发展商业,例如合作社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民的收入增加。
光收粮食不种地,也算农业合作社吗?
我是农民,我家种了600亩水稻田,我认为光收粮食不种地也算农业合作社的一种!
实际情况是,我们这里的所有合作社,我说的是我这里方圆百里的所有挂着合作社的招牌的商家全都变成了卖水田物资的!
合作社连春天签合同秋天按照合同收粮食的功能都丧失了,或者说是完整的功能根本没有建立起来!
期待合作社越来越好,我热爱的祖国越来越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这样才是农业合作社,只收粮食只能说是粮食收购点,算不上农业合作社。
首先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售后服务等……,来实现成员互助互利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力,同时负有一定责任。光收粮不种地,他的主题结构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不算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民合作社法律上无经营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民合作社法律上无经营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