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还能兴起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还能兴起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有未来么?
有。目前国家要重组供销社,就是为了全面振兴农业的需要,有国家的政策扶持,农民的积极参与和全体供销社职工的努力,供销社的前景一定会更美好,就一定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
有未来。供销社是党和国家为三农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是政府联系三农的桥梁,也是为三农服务的纽带。我国供销社体质建设比较完善,除国家供销合作总社外,和省市都有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说供销社是有未来的,而且前景广阔。
供销合作社为什么取消了?
供销合作社没有被取消。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的,扎根农村,以农民为主体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它关系着农村的繁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的经济组织。因此,供销合作社只能大力发展,逐渐壮大其实力,不断增强其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个别地方随意变更供销社性质,甚至取消供销社的做法是错误的,应按国家政策予以纠正。
供销集团发展前途?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其地位和作用,深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曾经先后多次为供销社出台过《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专项文件。
与其他行业相比较是少有的,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中国特色的又一体现。这不难看出,亦是很好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市场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资产,(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_a***_],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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