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作社成员退股说明,以及合作社成员退股说明怎么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合作社亏损了,社员退社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主要明确如下内容:1.退社时间。
2、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的退出,应当在财政年度终了前六个月提出;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休成员的成员资格应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终止。会员资格终止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与协会另有约定。
3、退社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成员资格终止时间。提出退社的成员的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自动终止。
4、如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成员办理退社手续、分配财产,将影响清算的进行,并严重损害合作社其他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5、然后,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且退社后,应当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合作社成员退股说明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合作社成员退股说明怎么写、合作社成员退股说明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