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形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形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在营业执照上的组成形式叫啥?
农业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注册后,营业执照上会显示组成形式,农业合作社在营业执照上的组成形式,显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农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入股分红的形式设立的,因而将组成形式叫做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农业合作社,在营业执照上的组成形式叫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和生产队的区别?
现在的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与过去的生产队,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所有制不同。过去的生产队是以集体所有为主,而现在的专业合作社,是家庭所有为主。尽管一起管理、一起经营、一起出售,但你的还是你的,我的还是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规定,它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意思就是说,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不能够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这个基本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这样的话,这个组织和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也就很清楚。所以农民办专业合作社并不是要重新地归大堆儿。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的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为纽带,所以它的发展就不受地域的限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记住这一点,我的社员可以遍布大江南北、祖国各地,当然也得考虑合作社发展的规模。
第二,组织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专业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纽带,来实现成员共同的经济目的,其经营服务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里所称的“同类”,是指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中类以下的分类标准为基础,提供该类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与该类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例如可以是种植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是更具体的葡萄种植、蔬菜种植等专业合作社。
第三,参与方法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他们成立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位成员在组织内部地位平等,并实行民主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应当始终体现“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精神。
第四,合作的程度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而成立的,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目的是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
农村合作社和生产队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个人自愿结合成立的组织,而生产队则是硬性及政策性成立的组织;农村合作社属私有性质,而生产队则是集体所有。同时分配制度也不一样。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松散型,就是一群农民选个带头的当法人,生产都是各家生产各家的,只是统一组织销售和生产物资采购,卖的钱还是各家归各家,买东西也都是各出各的钱,只相当于原来各家去买是零售,大家合在一起是团购,这样买的时候节约成本,卖的时候方便联系客商议价;另外一种是企业化结构,大家把自己的生产物资拿出来入股,统一生产管理,统一销售,然后按股份比例分红。如果按章程来说组织权利架构就需要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相当于股东会),然后是理事会(相当于董事长),以后是经理管理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形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形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