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际合作社联盟理事会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际合作社联盟理事会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有何权力呢?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且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但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应由合作社章程规定。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的合作社,可以依据成员意见,只设立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规模很小的合作社,也必须设理事长一名,因为合作社需要由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供销社三会制度的内容?
供销合作社实行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简称“三会”制度)。
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最高监督机构。
“三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为农服务宗旨和市场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要求,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供销社是理事长和监事长有什么区别?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谯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谯城区人民***和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下的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要求,市、县两级联合社要全面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区级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每五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监督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两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区别在于是两个不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也不一样。供销社实行三会制度,即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是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监事长是监事会主要负责人,两者均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负责理事会工作,监事长负责监事会工作,对供销社业务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两者需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监事。理事长,通常是指“一个人民团体”或“非营利组织”的“协会”名义或实质上的领导者。
2:职位不同。
3:职责不同。
4:依据不同。
5:权利和义务不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际合作社联盟理事会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际合作社联盟理事会权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