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退休政策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退休政策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供销社人员安置政策?
1、支持和鼓励职工重组。支持和鼓励职工利用供销社破产资产重组,解决职工的就业生活问题。
2、支持和鼓励职工自谋职业,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
3、支持和鼓励供销社把下岗职工向其它企业分流安置。
农信社有退休中人吗?
农村信用合作社属于国家控股企业,不是事业单位,因此,农村信用合作社没有退休中人。退休人员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办法计发退休金。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不用重新核算,没有过渡期,也不补发差额部分。
农信社是属于国家集体控股企业,不属于事业单位,也不是国家行政部门,他们退休是没有中人的。是按照国有企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办理退休手续的,所以农信社既没有新人,也没有中人,退休后都是统一按社保规定程序来办理退休手续
中央对供销社下岗职工有什么安排?
中央对供销社下岗职工。有以下安排。提供一定的时下岗救济金。对下岗职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对,下岗职工提供提供低息就业贷款。从各方面帮助他们重新上岗。帮助 供销社下岗职工,尽快的。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状态。供销社下岗职工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
系统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劳社部函〔1999〕150号)
你社《关于请求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下岗分流的国家正式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函》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的规定精神,供销合作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由各地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供销合作社下岗职工(尤其是全民所有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三三制”政策范围,其中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应由地方财政负担。
没有什么新政策。
除了失业保险外(如果你有买失业保险的话),就是由街道安排公益岗位让他们去做。例如,做交通协管员、清洁工等等。没有什么新政策。
除了失业保险外(如果你有买失业保险的话),就是由街道安排公益岗位让他们去做。例如,做交通协管员、清洁工等等。
92年以前供销社职工能视同缴费吗?
答:92年以前供销社职工不能视同缴费,因为供销社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必须是集体和个人部分全部缴纳,如果集体没有资金还需个人垫交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一并缴纳,否则不予退休,视同缴费是在二0一四年十月前养老金并轨时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以视同缴费处理,以后也开始集体个人两部分缴费,供销社是企业从来没有视同缴费说法。
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有视同缴费,1992年以后就必须交养老保险了,没有缴纳的不能视同缴费。
90年代供销合作社下岗失业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供销社下岗职工规定,在1992年前参加工作不论后期是否下岗,都有视同工龄缴费核算。
供销社随然是大集体企业性质,可也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是全民固定工而非是合同工!这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同等身份!如果人为的取消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这是很不公平公正的!是对这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是及其不道德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退休政策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退休政策文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