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合作社谁的法律责任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合作社谁的法律责任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存在小金库问题应向哪级部门反映?
农村经济合作社存在“小金库”问题,应该向哪级部门反映?
这位朋友,你好!
你反映农村经济合作社存在“小金库”的***问题,不知道向哪级部门反映。
农村经济组织的范畴,是包括村民委员会内的财经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属单位“某某经济合作社”或者是“经济联合社”。农村这些经济组织的财务运营情况,一般应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三资监管办”以及乡镇“纪委”的三方监督,在向乡镇“农村三资财务代管中心”报帐时,必须接受“三方会审”,否则,不得入账报销。
如此说来,基层经济组织存在“小金库”的问题,就是一个***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基层财务“三方监督”和“三方会审”职能形同虚设。那么,既然真实发生了“小金库”的问题,又得不到处理,那补救措施就是举报。举报单位有这些,一是基层一级人民政府,二是乡级纪检委,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
当然,举报必须是实名举报,实事求是,不可猜想,不可塑造,更不可无中生有。否则,举报失真是负法律责任的。
农业合作社社长的责任担当应该表现在哪里?
农村合作社组织作为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集体经济的管理执行机构,应该对经济合作社组织内部的资产.资金.***的安全保护和支配担负具体的管理责任,负责贯彻落实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并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提出经济合作社的发展目标,以及开展业务和工作上的计划,措施,实施方案等等。
在家庭承包责任制推行之后,还需要负责调节解决一家一户难于解决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譬如改善水利灌溉条件,有序土地流转向规模经营过度等等工作。处理好对外和对组织内部签订合同,管理好合同,处理好其中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具体操作事宜。
仅仅知道对上级主管机构领导交办的任务负责是远远不够的!社长就是平时经济合作社的当家主事人!他不仅仅需要对合作社现在和未来的发展负责,还必须处理好过去和前任社长没有处理好,现在需要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甚至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集体经济需要***取保护性措施或者补救性行动的守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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