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合作社是谁制定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业合作社是谁制定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法律责任?
合作社法规定
(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所以说你要看看合作社章程是怎么约定的。
什么是农村专业合作社?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增强了分散的农民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各地已经创办了十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非常高。
实践证明,发展这一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好途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从事农业经营的经济组织称为?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尤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盈利以成员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易额分配为主。
目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多为农业企业或农业类企业,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以及农业产业链直接相关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
光收粮食不种地,也算农业合作社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这样才是农业合作社,只收粮食只能说是粮食收购点,算不上农业合作社。
首先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售后服务等……,来实现成员互助互利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力,同时负有一定责任。光收粮不种地,他的主题结构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不算合作社!
我是农民,我家种了600亩水稻田,我认为光收粮食不种地也算农业合作社的一种!
实际情况是,我们这里的所有合作社,我说的是我这里方圆百里的所有挂着合作社的招牌的商家全都变成了卖水田物资的!
合作社连春天签合同秋天按照合同收粮食的功能都丧失了,或者说是完整的功能根本没有建立起来!
期待合作社越来越好,我热爱的祖国越来越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合作社是谁制定的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合作社是谁制定的法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