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登记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登记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如何设立?
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的设立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提出申请。村民小组组长或村民代表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工作部门提出设立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的申请。
2. 筹备工作。在接到申请后,乡镇***或农村工作部门会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评估,制定合作社的规划方案。
3. 召开筹备会议。筹备会议由当地乡镇***或农村工作部门主持,邀请村民代表、合作社发起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管理制度等问题,并确定合作社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4. 注册登记。合作社成立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5. 开展业务。合作社成立后,可以开始开展业务活动,包括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的设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注册登记。同时,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保证合法合规,并为成员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
合作社审证流程?
一共需要跑六个部门:
(一)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营业执照,这方面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农民提交户口本复印件,非农民提交***复印件,单位成员提供营业执照);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登记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登记细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