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业合作社股权转让法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专业合作社股权转让法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培训学校股东变更流程
股东变更是指企业股权的所有者发生变化,包括新增股东、减少股东、股东持股比例调整等。下面是一般培训学校股东变更的流程:
1. 股东变更意向:新股东与现有股东商议共同决定股东变更的意图,确定股东变更的目的和具体方案。
2. 股东讨论与决议: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讨论并决定股东变更的事项,包括变更方式、变更比例、交易方式等。如果需要增加新股东,还需商议新股东入股的金额和股权比例。
3. 股东变更协议签订:根据股东决议,起草并签署股东变更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义务和股权转让的具体条件。
4. 股权转让注册:根据变更协议,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手续,包括变更股权登记、协议备案、股东名册更新等。
公司股东借用公司财产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合法不?
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之间为合伙关系;公司设立后,股东有出资的义务,不得随便撤出。1,小股东可以找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如果大股东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该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直系亲属之间有影响么?
股权转让直系亲属之间没有影响。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什么是股权赠与,股权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
所谓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由于《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权赠与方面的内容,学者一般把股权赠与当做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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