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集资现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集资现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2年非法集资退还有什么规定?
一、非法集资退还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3、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4、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5、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人去楼空,农民的存款取不到怎么办?
什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一是骗二是非法集资。
主要是非法集资,肯定高于银行利息,有些人图些小便宜。
那来那些好人还互相,没利益没人把钱给你。
这下好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还有怎么办报警吧,警察办不了,只能认倒楣,这些社会上很多,欠钱不还,即便抓住了也没钱,只能法律惩罚,但钱肯定想都别想了。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这机构本身就不是国家的金融机构,是不受国家银监会承认和认可的,它属于地方自愿的资金组识,正常的情况下也能帮助资金合作社社员提供一些方便,(如需购化肥农药种子及农机具提供临时的帮助),其初衷是好的。若掌握合作社金融权的当权派,心内杂念,把社员善良做为敛财的机会,结合“人之贪婪本性”,加大利息,一旦数量累结到一定的程度,立马卷款走人。
那我们再来谈,社员的资金被侵吞怎办?首先我们谈合化作社的产生是自发的还是***指导的。若***指导成立,***就有不可推卸的领导鉴管之职,***应予解决。若是自发的,除自认倒霉,不然就报请警察叔叔帮查了。
小部资金放合作社内,也有利润,遇急用也方便,其实也是人帮人,但不能以理财为目的,***都为高利息倾其所有,把合作社堆成金山,心术不正的当权者,很可能见利忘义,卷款可逃,沉痛的教训并非首例,更不是收场剧,今后,还有可能再发生。
奉劝善良的农民,若手中有些余款,最好存在国行,国有五大行是***和五星红旗做后盾的,除非(但是绝不可能的),除非五星红旗改变颜色,不然,你在银行的每一分存款都是有保障的。而且永久的。
吃一堑长一智,今后,今后你会会对资本家和***之间加深认知的。
只要***(当然也包括“五大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
有多少人愿意集资开养殖厂?
关于“有多少人愿意集资开养殖厂”的个问题,我来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一、集资问题
说到集资就是个头疼的问题,这不仅仅是大家伙愿意凑多少钱来投资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是奔着利益来的,有关系到利益的事情就会变得复杂很多,集资后在支配上就要做到明确、细致和合理,而且还要注意有没有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
1.如果是以个人面向大众去集资办养殖厂的话,就要注意到非法集资这个问题。非法集资不是说你让大家得到分红就可以,而是你没有得到批准就向公众筹资,这一行为就属非法集资。
2.如果你们是以合伙的形式共同发展创业,没有公开宣传,没有同时向没有特定对象的人进行,大家以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形式才不算非法集资,才能受到法律的允许。
二、养殖场地
除了集资问题以外,无论是养殖家禽类还是家畜类,都需要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所,场地的选择也是一个棘手和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1.养殖场需要办理土地、环境影响评估,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许可证,还要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证件。
2.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必须符合动物饲养场、养殖区选址的规定条件。
三、养殖技术与经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集资现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集资现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