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的核心内容?
第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并列出四项。
第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换句话说就是,共同购买生产资料、共同使用生产资料。这样,既节省成本又提高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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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通过合作社,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规模经营,进而与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产业链。
第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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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有哪些成员?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明确成员的出资通常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以成员出资作为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明确组织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信用担保基础。但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因其类型多样,经营内容和经营规模差异很大,所以,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很难用统一的法定标准来约束。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对象相对稳定,交易相对人对交易安全的信任主要取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供的农产品,而不仅仅取决于成员出资所形成的合作社资本。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特点和现阶段出资成员与非出资成员并存的实际情况,一律要求农民加人专业合作社时必须出资或者必须出法定数额的资金,不符合目前发展的现实。因此,成员加人合作社时是否出资以及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都需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章程自己决定。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农民加人合作社是要解决在独立的生产经营中个人无力解决、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是要利用和使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成员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既是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可能是交售农产品,也可能是购买生产资料,还可能是有偿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运输等服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记载在该成员的账户中。4.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年度有盈余,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合作社有盈余时分享盈余是成员的法定权利,合作社亏损时承担亏损也是成员的法定义务。5. 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成员除应当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农业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税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企业所得税等。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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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