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失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失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殖失败有合作社补偿吗?
想要获得经济损失的赔偿,前提是:你有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合作社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益证明。
比如你养殖合作社,办公场所的产权属于你社,有《房屋产权证》之类,那么无疑,你社会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如果该场所只是普通农户提供给你社,为办公方便所用,则你社是无法主张财产权利的。至于赔偿标准,肯定有相关说明,不会凭人家领导一口说了算。
为什么这几年农业合作社不火了?
据我观察了解,绝大多数农业合作社是一家或一人合作社,如我养30o0只鸡,就申请成立一个合作社,没有发展规模,更没有其他农户参与,也没有能力提供技术和销售服务,实事求是地讲,就是一家专业户,或是一个家庭农场。他成立的目的,是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发展壮大自己。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上级政府的扶持导向问题,上级***年初计划要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那我把养鸡场申报成养鸡合作社,如果上级***年初***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那我把养鸡场申报成家庭农场,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养鸡场,由户主根据上级扶持项目精神,随便申报,来套取上级扶持资金。这是前几年,农业专业合作社火的原因。后来,户主这些神操作,被上级有关部门掌握了,捞钱困难了,再加上有关部门审核严了,于是申报合作社的就少了。不知回答是否正确,请网友关注评论。
前几年至所以又会出现农业合作社的形式,主要是农村实行包产,分田到户的个体经<其实是小农经济>在农业运作上感到势单力薄,成立合作社想抱团取暖,抵御风险。但要发展现代化农业,农村合作社这样的模式,根本起不到作用,也就被农民抛弃了。
诚谢邀请!针对这个问题,双缝县合作总社资深人士张艺兴,针对这类问题,他有条有理地说道:“现在的农村里有‘三种能人’,这‘三种能人’,因为有‘自己的特殊背景与社会关系’,可以组织起“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合作,以及犁地、耙地、平地,收割、销售等六种形式’......基本上都不用过去的合作社去‘画蛇添足’了;所以,这几年农业合作社不怎么火了;具体情况如下......
(1) 农村里有组织能力与经济能力的农民
农业合作社或者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是通过联合多个农民在国家工商系统内注册成立起来的法人实体。
合作社这种商事类型有着不同于公司类的章程和运行办法。可以说,当今各地成立起来的各种合作社很少按了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来做的,大多数将合作社当成了个人独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讲穿了,合作社虽然在注册时纠集了数个农民,而实际上这些人不过是个幌子,合作社的更多实际***务无非都是发起者个人的事了!
特别是当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主要是套取国家助农补贴时,合作社的上述情况尤为突出。
但是,如果合作社办成了法人个人的事项时还是存在法律风险的。现在能够相安无事,主要是相关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都是只要不损害自身利益,或者能够给点小利益就最好,至于要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办合作社,还是在一些文书上随便签下字,都由那些发起者去弄!
其实这里面是存在不少隐患问题的!万一合作社的法人去融资贷款,让合作社背上一身债务的话,这些不知情农民难免会陷进坑里。这类问题其实已经在一些地方暴露过!
还有就是一旦合作社成员有了***意识,那合作社就不是个人说了算,很多事项必须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包括利益分配。那发起者只是想通过成立合作社的法人实体来获得国家补贴而独享利益的目的就达不到了!
准确的说,农业合作社就是人民公社的前身?建国初期,由几户农民组成的互助组,后逐步发展成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一直到最后的人民公社。
农村很少有新的合作社成立了?因为现在的农业合作社根本就不是当年的农业合作社?本质不同,性质不一样,与当年的农业合作社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农村现在的合作社,基本上都是由农民自发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种植又包括旱土种植和水田种植。养殖业涵盖范围更广,有常规养殖和特种养殖,有放牧圈养,也有围栏饲养,如牧民饲养的牛、羊,农民饲养的猪、鸡鸭鹅等。水产品和水生动物的种类更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为什么这几年农业合作社不火了?因为之前的农业合作社,大多数都是套路,申请的都是一些优先户和地方关系户。他们成立合作社,不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繁荣农村经济,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套取国家高额补贴,从中渔利,中饱私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的少,失败的多?几乎都是靠银行***和***补贴过日子。
我看到很多人提到农业合作社不好办,为什么?
谢邀,农村合作社应当是以后农村农业发展趋势,合作发展有利于国家对农产品[_a***_]性和质量的鉴管。也能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更有利于闯市场,比如定单销售。但是由于农民的发展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民不愿加入合作社,思想很难统一,真正实施组成合作社还是有难度的。再由于以前的合作社都是套补贴,骗***大多数没有干实事的,农民看到这样的合作社根本就没有信心。所以在农村组织农民办合作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农村农业合作社的性质如果仍然坚持私有性质是很难实现理想和效果的,因为私有制处处算计着对方的利益,总是怕自已吃亏,怕别人捡了便宜,作为领头人也很难办。有人指出合作社的组成人员最低应达到五人,笔者认为应根据当地村的地理位置,人员的自然分布,因地制宜,也可达10户至20户农户组成,这样才能形成气势,才有较强的生产力度。
最关键的问题题是将合作社的性质改为公有制产业,全国上下的凝聚力自然就强大了,坚持公有制的管理和分配制度,实行公有制后党和***与合作社的凝聚力会更加密切,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会逐渐加大,农业机械化程度会更加提高。同时建议每个行政自然村可成立一至二个合作社,以便加强对生产的种植和管理。
如果性质不改,仍然属私人合伙的合作社实际意义不大,只能叫着合伙生产而已,日子长了各种矛盾将会彰显出来,的确不好调节处理,若要将农村农业合作社转向于公有制,这就请各地派有经验的和有开拓精神的领导和农民先去河南漯河市***去考查公有制生产经验,这才是广大农民向往的社会目标!
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失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失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