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村民退股相关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村民退股相关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伙人要求退股怎么结算?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要不要退本金,应该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协议规定可以退本金的就依据协议执行。合伙公司退股本金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比如,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造成损失应当赔偿,退货前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等等,才能够取回。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合伙资金的现有价值返还本金。退伙的时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形:公司盈利:如果公司盈利,我们可以按照投资加上每年的固定回报来退还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取对公司的股价进行估值,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照原股退回。公司亏损: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土地怎么有偿退出?
当前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如何有偿退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只规定了户口迁往设区市以上、承包户自愿的前提下,村集体可以收回;还有就是连续多年抛荒,村集体也可以收回承包地。但如何补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没有规定。
目前有些地方在探索这项工作,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可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咨询。如果没有,建议可以暂时认定为委托村集代管代耕,村集体提早支付承包地租金,待政策明晰后再履行相应退出程序。租金可按当地同等地块租金乘以剩余承包期限(一般都是到2028年12月31日)计算。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邀请,现在有偿退出土地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这需要把土地确权以后 ,会有一个完整方案,如何有偿退出,或者入股式分红,土地已经不能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外出打工是一些土地荒废,如果确权后,把土地承包化,入股经营,可以把土地合理利用起来,及解决农民土地荒废问题,也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何乐而不为呢,但是需要农民更一步认识确权后,维护自己的权利,又可以从中受益的利好中总结新的形式和政策。
你好,本人长期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研究宣传。
土地有偿退出是在确权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引导农民退出土地,以更好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目前,只有部分地方在探索试点土地有偿退出的政策。主要标准是参照当地土地流转价格,以土地流转价格乘以剩余承包期限计算。有的也是按照当地征地标准测算。总的看,目前这个工作只是处于初步试点阶段,不太成熟。
大部分地方都没有规范的土地有偿退出的办法,试点的地方都少之又少。如果真要退出,可以在村集体把承包权转让给其他人,不过这也很难,需要满足的条件很多:首先,必须在城镇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其次,必须征得村集体同意,有书面流转或放弃承包权的合同。第三,要有承包权的买主。第四,村里承包权长期稳定,没有三五年调整土地的惯例。总体上,目前条件不太成熟,也不要轻易动这方面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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