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放贷法律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放贷法律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信用社可以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无不良***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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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过户债权问题怎么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放贷法律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放贷法律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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