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分工有几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分工有几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都由哪些人员组成?
成员人数一般是3一7名。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成员组成,其中,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可以与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能与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理事会成员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通常由村民代表、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等组成。村民代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他们代表了村民的利益,在理事会中发言权较大。
村干部则是负责管理村庄事务的人员,他们在理事会中拥有权威性和管理经验。
合作社负责人则是负责处理村集体经济事务的人员,他们在理事会中负责协调各项经济活动。通过这样的构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可以更好地代表村民利益,协调管理村集体经济事务。
协会理事会成员由几人组成?
协会理事会的理事成员数量没有定则,要看协会规模的大小,及参加协会的单位资质等因素来决定。如果一个几十个单位会员的协会,搞个十来个理事就行,如果是一个大协会,搞几十个理事也可以的。举例说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有一千多家企业会员,就会有上百个理事单位,再在此基础上,选出若干副会长单位,并设秘书长一名,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培训机构理事会成员组成规定?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怎么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关,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监事是指仅由一人组成的监督机关,监事会是指由多人组成的团体担任的监督机关。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是由全体成员进行的监督,强调的是成员的直接监督。由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设机构。如果成员大会认为需要提高监督效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由合作社在章程中规定。一般讲,合作社设执行监事的,不再设监事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分工有几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分工有几个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