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行业分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行业分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专业合作社有哪些类型?
1、生产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比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比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服务合作社: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是市场主体类型?
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属于较为特别的法人组织,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是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民合作社 的客户类型?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的宗旨是服务于本社社员,为本社社员追求利益最大化。
因此,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客户类型的选择上,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没有过多的要求,把握的要求只要一个,那就是把本社社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合作社选择客户只要符合本社的生产经营需求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行业分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行业分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