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合作社税收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合作社税收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广东国税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二、食用植物油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二、购货方取得的普通销售发票不可以进行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才可进行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农村土地合作社收到的国家补贴怎么缴税?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不用交税的。农民土地被征用时候,农民拿到的补偿款所交的税费是由征地部门承担的,农民并不需要支付。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房产因城市规划需要而被***取得的补偿费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农业补贴不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中规定:第一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农民合作社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服务和相关培训业务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免征营业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允许符合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领浙江省农业产品收购专用***和浙江省货物销售统***分别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成员或非成员收购自产农产品及销售自产农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各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和奖代补资金符合规定条件作征税收入
合作社企业所得税[_a***_]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注意: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中录入数据前,必须先详细填写本公司基本信息,然后从相关附表开始陆续填写,最后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主表》。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合作社税收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合作社税收文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