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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两个户口本算不算两户?
不算。 一个房子有两个户口本是正常现象,两个户口本即代表原来的户口已经一分为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家人两个户口本法律上应该算为两户。但是这样的情形能分很多种,具体情况你可以具体去体会。
简单的如爸妈一个户口本,你单独一个户口本你和你爸妈是一家人,但户籍上分两户,如果兄弟姐妹很多,可以分为更多户。
还有就是家庭中有的人是居民户口,有人是非居民户口,也就是农业户口,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多种情况,一家人不同户口本就不同户。同户是法律概念,一家人是亲情社会概念。
我认为计算户数是以户口本数来计算的,不是按户口本上的人数多少来计算,也就是一个户口本上即使填满人数多,也只能是一户,如果一家人有两个户口本,哪怕每个户口本上只有一个人,也是两户,也不能把一家人在两个户口本上,就当成一户。我说的有道理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属于分户(单独立户):
1、两个户口本都是同一个户主的情况,属于户口本同址分户(割),如:由于家庭成员较多等,使用一个户口本不便时;
2、可以由户主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该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家人两个户口本算不l算两户?
我认为一家人两个户口本应该算为两户。这种情况在城市里比较多见,他们本是一家人,但是父母不愿与儿子儿媳和孙子一起住,原因是大家生活习惯不一样,说话也不方便,因此各住一套房,各是各的户口本。这就是一家人两个户口本也是两户的原因。
爸爸有权拿回分好给我的田地去建房,请问要不要经过我同意吗?
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错误的想法,就是对于土地的问题,分配的土地的问题,其实有一个非常错误的想法的。
请问怎么证明这些土地是分配到你的名下?因为在这里除非你是一个单独的户口,如果不是单独户口,这个土地的分配不会写在你的名下,而是户主的名下,除非你又是这个家庭里面的户主。
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就得分析分析,到底你的爸爸是否有权拿分给你的土地进行盖房子。这里如果说是你一个单独的户口,并且这些土地确实落在你的名下。
那么这种情况你是可以拒绝有这样的要求,并且要求你爸爸赔偿,甚至去告他,随便侵占他人的土地。
如果不是,那就请你闭上嘴巴。因为对于现在农村里面分配的土地来说,不是说划分给你就是你的,因为对于农村里面的土地,不管是宅基地还是那些种植用地。所分配都是仅仅填写户主的名字。一个户口里面包含有多少人,他应该分配得多少分,但是这里统一会计算在户主的名下,并不会按照每个人单独的分类出来。
如果你的户口还是在同一个户口本,那么这种情况之下大家就不要刻意的去讨论这些问题,毕竟农村里面很多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并不是我们一时间能够解决得了的,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总的来说爸爸怎么处理的田地是怎么处理都是他有权去处理的。
除非他将这些土地赠送与他人或者变卖或者说怎样等等这些问题呢,才需要得到成员的一致同意。
如果不是这个问题,他当时盖个房子你是没办法去要求他是否有传还是没传的,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觉得如果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面,那就不要说太多了,既然爸爸拿去盖房子,难道他不给你住吗?
其实面临这个问题是相当复杂的,真的很难去处理这些问题。毕竟就目前来看农村里面的土地户口的问题,都是乱成一锅粥的情形,稍有处理不慎,那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
对于目前来说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所以很多人都是难以处理的,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个人觉得,父亲拿这些土地去盖房子,肯定是张德相对应部门同意才去盖房子,所以这种情况之下轮不到你是否同意还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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