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商人法律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商人法律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商什么意思?
供销合作社商业(简称供销商)是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之一。专门从事为参加合作社的社员推销产品和供应他们所需要的商品的商业组织。
在中国,供销合作社商业是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商业,生产资料归参加合作社的全体社员所有,在经营上以接受国家委托和为农民的购销服务为主,实行综合经营,是农村综合服务的中心。在组织上,基层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入股份数可以不同,权利却是平等的。理事会受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委托直接管理供销合作社的业务,监事会则进行监督。基层供销社内部建立职工代表会,审议经营计划、重大经济措施。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缴纳所得税的经济核算制度。经营所得盈利除交纳所得税外,按规定提取各种基金,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奖励基金等。社员按持有股份分得股息和红利,职工则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取得工资和奖金收入。
信用社是按什么分?
(1)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或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简称“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在创办初期,社员都是农民,合作社的规模较小,社员贷款被严格地用于农业生产。信用合作社的成员由原来主要是农民,逐渐扩大到兼业农民、农村的小工商业者、农场的工人和职员;在信用合作社以下还没有若干分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原来主要办理种植业的短期生产***,发展到综合办理农林牧副渔和农村工商业及社员消费性的短期***。资金充裕的信用社,还对农业生产设备、中小工商业提供中、长期***,并逐步***取了抵押***方式,以不动产或有价证券担保。
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当时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在于***地主、商人的***剥削。不断发展的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打击***,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支援革命战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新中国建立以后,与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配合,农村信用社得到进一步发展。1996年,我国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重点在于规范农村信用社。明确农村信用社主要由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信用社职工入股,实行民主管理,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坚持主要为社员服务的方针。
(2)城市信用社
城市信用社是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
旨在为城市小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服务,通过信贷活动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促进生产发展。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经营,由社员进行民主管理,盈利归集体所有,并按股金分红。
城市信用社经营的业务一般有:吸收单位和个人的存款;对经营企业发放短期***;办理抵押***;办理同城及部分异地的结算业务;[_a***_]和咨询服务;代办企业保险业务等。
客家村镇银行是客商银行吗?
你好,不是。客家村镇银行是指在客家地区设立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当地的农民和农村居民。而客商银行是指以服务客商(即商人)为主要客户群体的银行,其业务范围更广泛,包括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结算、投资等服务。虽然两者都以客户为重点,但在业务定位和服务对象上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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