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社员代表比例?
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章程》和省社《章程》规定,代表名额及分配由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决定。为充分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分为社员代表、职工代表、联合社代表三种类别,比例分别为 20%、30%、50%, 其中社员代表 56 名、职工代表 84名、联合社代表 141 名;其中社员代表包括:农民社员代表、综合服务社代表、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包括:基层供销社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事业单位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代表;联合社代表包括:县及县以上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代表。
合作社负责人叫啥?
合作社负责人叫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合作社的负责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即负责人的称呼叫合作社理事长,是合作社法人,也是合作社的负责人,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合作社负责人叫合作社理事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考虑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一些机构的设置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规定要由章程决定。
农民合作社成员可以既是理事会成员又是监事会成员?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如果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等,由合作社章程规定。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