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额转让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出资额转让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投钱给一个店,拿分红,怎么写合同?要注意什么?
标注一下,占多少比例股份,只享有分红权利,没有增值溢价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不参与运用管理。
然后约定多久分一次红,合同签订多久,到期之后再另作协商。
出现亏损情况是共同承担,还是少承担一部分,或者不承担,如果想要退股,股东有优先回购权,按照当初约定的出资额度。
股权转让协议里的股权转让价款是怎么算的?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
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隐瞒未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有效。在我国的公司实践中,股东不足额出资和抽逃出资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由于这两种行为通常是以比较隐秘的方式进行,不为众人所知,因此,该股东仍然可以正常行使股权。有的股东利用这一点,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自己溜之大吉。等到股权受让人进入公司行使权利时才发现,公司资本根本就没有足额到位或已被原股东抽走,另外,还有的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就明确告知受让方自己未足额出资或抽逃了出资,以低价将股权出售。上述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如何?股权受让人能否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呢? 对股权受让方不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处理 在股权受让方不知道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可撤销合同,股权受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自己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 不足额出资和抽逃出资情形下,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取决于出让方是否具备股东资格。如果股权出让人具备股东资格,他就可以合法地转让股权;反之,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是无效的。股权出让方不因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而丧失股东资格。新公司法规定了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记载。因此,即使股东存在不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情形,基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记载,其依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由于股权出让方在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下,仍然具有股东资格,有权转让自己的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但如果股权受让人对出让人不足额出资、抽逃出资不是明知或应知的,受让人可以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该合同。如果受让人考虑到公司经营前景较好,不愿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确认转让合同的效力。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仍接受转让的,股权转让合同则确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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