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入股法律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入股法律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亲兄弟同为股东有什么法律风险?
根据最高***案例,夫妻二人作为股东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质上为一人有限公司,如果夫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家庭财产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兄弟或者兄妹可以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一般情况下对公司债务在认缴出资额度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入股农村合作社要注意什么?
合作社作为当前农村有发展潜力的经济组织,小吏专门对此研究了一二。你要加入别人的合作社,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这几点与你分享,希望能够帮到你。
入股合作社的目的是能够通过合作社的经营获得分红、取得收益。能够实现盈利,项目选择是最重要的。你首先要对加入的合作社从事什么项目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市场考察,项目好才值得入股参与。
选择了一个好项目,还得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入股前你要对合作社管理运作模式有一个了解,特别要关注生产主管、财务主管、销售主管的能力和品质状况。
合作社肯定是要投资入股、明确股权比例的,这也是日后分红的基础。你是入股原有的合作社,要注意原有的资产评估价格是否合理,你入股资金占的股份是否恰当。
要关注合作社是否有债务纠纷、股权***、抵押登记情况,这是都是了解一个合作社的必看部分。如果合作社有自有品牌,这个品牌的信誉度怎么样,是否有负面形象,这都是需要考虑的。
入股合作社是农村经营的好路子,但是做生意讲究“先小人后君子”、“先把话讲清楚”对以后都有好处。
亲朋好友主动入股企业,盈亏风险共担,算非法集资或***吗?
首先要分清什么叫非法集资,什么叫***的概念。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负息给予回报的行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亲朋好友主动自愿入股,盈亏风险共担的行为显然不符合非法集资和***的范畴。这种行为是属于融资参股共同投资经营的合作关系,主要双方没有意见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为了避免出现各种意见分歧,提醒各方:必须明确各自出资所占股份的比例,同时明确谁是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者以及各参股者的责任。这样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生产经营,避免产生***矛盾。
不算。不能构成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入股,就是把资金、财物等投入企业,取得公司的股份,成为股东,盈亏和风险是共同承担。
而非法集资,主要是指集资***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包括擅自发行股票罪等。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罪为例,都要求行为人以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承诺保本付息,如果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使用欺诈手段,就可能构成集资***罪,如果没有,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所以,非法吸存和集资***罪的一个核心要点,就是要有保本付息承诺,如果没有保本承诺,则不是集资行为,而是吸收投资的民事行为。
回到题主的提问,入股企业,实际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出资,企业盈亏是根据市场和经营情况决定的,入股就是盈亏自负的行为,入股人主观上对此是明知得,其知道自己不是参与非法吸存或集资***罪。
因此,单纯的入股,一般不太涉嫌非法吸存和集资***,不管是不是亲朋好友主动要求。
是否会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
擅自发行股票罪也属于非法集资犯罪中的一种,虽然不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罪那么常见,但也是比较典型的非法集资犯罪,比如近期一审宣判的p2p平台e速贷实际控制人简慧星就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
如果企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30人以上、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累计超过200人的,就是擅自发行股票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入股法律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入股法律风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