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村民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村民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全部是农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一定全部是农民,因为根据经济学观点,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是说合作社所有权归农民,单不外乎可以找有经营能力的人来经营,他们也可以成为合作社成员,比如有营销网络的专业人才,有种植技术的人员,都可以聘请为成员。
农民合作社属于团体组织吗?
不属于。
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必须是股东吗?
可以是。
合作社社员是股东吗?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发起人可以属于合作社股东,可以享受股东的权利义务,而股东在不任职的情况下,应当是享有分红等权利,而不领取工资。合作社股东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是互惠共利的,其实合作社的各位股东就是合作社的社员,社员可以利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设施从合作社分立,而成立了合作社以后,在实现全体社员利益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全体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工的人员算合作社社员吗?
只有参加农民合作社的人员才算合作社员
社员,基本都是要求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人员。不是合作社组成人员就不能称为社员
农民是个体企业吗?
农民怎么能算是个体企业呢?现在不能种地的老年农民们谁给钱了?还个体,真会说话,种了一辈子地,也没有落下多少钱,大病看不起,小病自己扛,唉。
工人退休后还有工资,工人为国家服务,难倒农民没有为国家服务?农民种地,收割庄稼后还要交公粮,难倒农民不是给国家服务工作了?不应该领退休工资?
农民种了一辈子地,交了一辈子公粮,这笔账谁算过?解放前的时候农民种地主的地,交租,解放后变成公粮了,性质也差不多吧,后来政策好了,不收公粮了,给了补贴,但是我觉得在农民身上还要加大投资,他们真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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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对农业生产人的统称。如果仅是种庄稼,只是一个种植户。如果种,养结合,可称为多种经营农户。如果与农产品生产结合可称为农业产业工人。
除非农民转化成为种,养,成品加工等系列化生产,并且有了管理层,生产层,质检层,销售层,甚至法律顾问。才能称为企业。
这个社会很多人都为农民打抱不平,有什么办法呢?农民手里虽然有土地,但自己没有***随意使用,国家帮也不了什么所以农民还是最苦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现在可以说农民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欠债的,主要是这帮儿女成家庭的欠债最多。
挂靠争论的核心是为托政认可,农民就是农民以个人为单位从事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生活,自然中产生自由,所生产的粮食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在交易中完成个自的买卖为生存而不断,要说职业那就是农业农民职业,如果行政要有机关为管理者起名叫农业[_a***_]局,而农民所从事的工作叫农业工人,和城市一样把生产的所有权规行政去按则取规编令实施,按农村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排名进人收入分配,那么早期的社会主义到七八年三中全会前已经完成,而改革后的今天又后侮分配上不公,拿工人比对职业叫扳农民为什么不算?难道唯一的理由在历史的档案中农民的辛劳不算?这要看行政的理念去定位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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