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简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简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农村法律知识汇总?
农业农村法律涉及到土地、农民权益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与农业农村法律相关的知识汇总:
1. 土地法律:
- 国有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农村土地承包法: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合法权益。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权利和义务。
2. 农民权益保护:
- 农民工法: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限制等方面的规定。
- 农民合作社法:鼓励和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组织运行,促进农民的联合经营和合作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技术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节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农业规章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农作物种质***管理办法》、《农作物***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等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吗?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5名以上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共同出资,进行登记注册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可以不是一个家庭的人!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简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简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