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是什么原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员是什么原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领头人主要是指带什么?
合作社领头人主要是指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成员按相关要求操作,对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起核心带动作用的人。第一,他们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动力。从大部分合作社的建立历程来看,它们大多都是由农村能手发动建立的。大量普通农户缺乏足够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很难担负起组织建立合作社的责任,因此,就需要一些农村能手组织,并联合其他农户一起建立合作社。
第二,他们是合作社发展的强大支撑。一个懂技术、会经营的优秀合作社领头人,一般情况下会造就一个发展速度快、质量高的合作社。合作社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这就要求领头人运用自身管理和市场方面的相关知识,并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把成员凝聚起来,扩大合作社规模,提高合作社整体市场竞争力。
第三,他们是合作社运行的人才保障。合作社能够实现规范运行,靠的就是服务成员和民主管理这两***宝。《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仅对合作社的运行程序进行规定,但具体运作都由章程来规定,这就给合作社以广阔的自治空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协定和运行过程中,领头人作为其中的主体力量和代言人,可以对章程提出建议。
因此,合作社运行的规范程度多数取决于领头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是由于成员为合作社提***品或者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形成的,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员是什么原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是什么原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