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律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律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②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
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苗木合作社可以随便借给别人吗
不可以。合作社的各类法律印鉴、文书、合同、商标、图示及名称信誉是不能随便借给其它自然人和组织使用的。
如果随便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苗木合作社承担。特别是出现经济纠纷时,苗木合作社要承担很大的经济责任。
打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幌子吸收公众存款受法律保护吗?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农民合作社要承担无限责任吗?
不是,农民合作社只在其社有资产内承担有限责任。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成为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所以,农民合作社只在其所有资产的范围内承担有限法律责任,入社社员只在其入股资金(资产)内承担有限法律责任。
农业合作社吸收存款有法律保障吗?
谢您邀请,农业合作社吸收存钱,是沒有法律保障的,之前电视上很多合作社吸收存钱跑路的情况,所为的合作社不少,但就是个名而以,实际沒有几个发展好的,就是个人产的农产品合伙外销罢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律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律研究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