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集体合作社组织成员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集体合作社组织成员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怎样产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为三人组成,包括一名主任和两名委员。成员年龄一般只有下限18周岁,没有上限。国家鼓励党支书、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一般对村书记的年龄限值是能干满一届,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集体经济组织有哪三种?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的称农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其所有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等),均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2、属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公司。由村委会代表全体村民行使出资人资格,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划拨给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也有的地方将资产量化到村民,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目标管理、风险自担、按股分红。公司所有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等),均属于村委会或全体村民所有。
3、资产经营合作社。其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金设置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本相同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农村地区参与集体经济活动的个体或组织,包括农民、农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参与者和组成成员,通过合作、共同劳动和共享***,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享有一定的经济权益和参与决策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集体利益的实现。
浙江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
一、社员股东: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越委办〔2019〕17号)文件精神,享有完全人口股的人员,原则上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即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社员非股东:是指在股份合作制改革基准日截止后,具有社员资格但尚未继承或受让股份的人员,主要包括:户籍在本村,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社社员的新生人员;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人员;本社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等几类情况。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社员非股东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我区对股权流转管理进行了探索,制定了《越城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社员非股东[_a***_]***取继承、户内赠与的形式受让股权,成为社员股东,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三、非社员股东:是指不具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资格,但在股改时酌情享有股权,或通过继承等方式从股权持有人手中取得股权的人员。非社员股东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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