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到位承诺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出资到位承诺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婚后公婆出钱买了一套房,公婆让写承诺书以后返还出资和增益50%,这样是否合情合理?对此你怎么看?
- 2014年分企业出资是实缴还是认缴?
- 你好,我借给朋友三万块钱,没有写借条,现在他不承认这笔借款,还有办法要回来这笔钱吗?
婚后公婆出钱买了一套房,公婆让写承诺书以后返还出资和增益50%,这样是否合情合理?对此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不合理
而且不合法!
他父母只能遗嘱处理属于他们自己的财产。在处理财产之前要对家庭财产清查,比如有一百万家产,这一百万爷爷奶奶和儿子,孙子孙女都有,如果你们结婚时间比较长,比如超过三年,你也有一部分。
然后对财产分割,孙子孙女是一样份额。
分割完了后,爷爷奶奶可以处理属于他们那份财产,他遗嘱给孙子或者给别人是可以的。
这个遗嘱没毛病啊,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自己决定把财产给谁,他们想给谁,就给谁,作为儿媳妇,有什么好干涉的呢?
再说的直接一点,不要说是儿媳妇了,就是其他儿子,父母不愿意给,就只愿意给其中一个儿子,也没毛病,你能说他们违法违规?你能说他们不合理? 最多说下不公平,仅此而已,但人家的财产,给谁,那是人家的自由。
大家在回答的时候,要看清楚提问的标题,是父母的财产,而不是儿子的财产,真是儿子的财产,父母哪有这个权力来处理做遗嘱呢。
每一个人的私人财产,属于个人,个人有权决定把财产分配给任何人,如果他觉得子女不孝,甚至也可以把财产捐献给慈善机构和外人,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现在很多儿女靠不住,甚至虐待老人,导致很多老人宁愿把财产给照顾自己的保姆或者慈善机构,也不愿意给子女,即便如此做,我觉得,这个父母也没有错。
一般来说,父母遗产所给对象的顺序为:还未去世的老伴、儿子、父母、女儿、孙子、孙女,之后才能轮到儿媳妇,毕竟,儿媳妇不在这个直系亲属范畴内,姓氏都不在一块,父母不会把财产给儿媳妇的。给了儿子,还不是给儿媳妇吗,都是一家人,这个儿媳妇有啥好计较的呢?
另外要说,不要说你生一对儿女,就是生十对儿女,跟公婆的遗产又有多大关系呢?你生你的孩子,父母分配自己的财产,原本就是两回事,你硬要然在一块,生儿子跟父母的遗产没有本质的直接关系,你是不是觉得,我给老公生儿女了,就给公婆添孙子孙女了,就是有“功劳”了,就应该分到公婆的财产了?这纯粹是一个误解,也是对他人财产分配的不了解,是曲解。
最后要说,老人的财产,不管怎么分配,我们都要尊重,不是自己的,永远不要去想,想要有房子、有钱,靠自己的本事和实力打拼去,去挣去,不是你的,拿来也心不安,父母的财产,让他们自己决定给谁,给你老公,甚至给其他陌生人,都跟你没关系,那是他们自己的决定,我们要去尊重他们的选择和决定,不要老是想着别人给你好处,那是想不劳而获思想。
如果你真想要得到一份遗产,不是向公婆要,而是向你自己的亲生父母要,自己的亲生父母,分配遗产的时候,才会考虑亲生子女,公婆,跟你没关系,想都别想了。
2014年分企业出资是实缴还是认缴?
在2014年,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出资分为实缴和认缴两种形式。
实缴是指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按照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将实际出资的金额存入企业银行账户,并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予以记录。实缴出资是企业的实际资产,也是企业的法定资本。
而认缴是指企业在注册成立时,按照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将出资承诺书等文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予以记录。认缴出资是企业的承诺资本,是企业未来需要实际出资的部分。
因此,2014年的企业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具体取决于企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等因素。
2014年分企业出资既包括实缴也包括认缴。
1. 2014年分企业出资是实缴和认缴两者兼有。
2. 根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出资可以分为两个过程,即认缴和实缴。
认缴是指企业承诺按照协议或章程规定出资的金额,起到承诺的作用。
而实缴是指企业真正出资到位,将资金划入公司账户。
3. 在企业设立之初,股东或投资者经过认缴环节,承诺将资金出资给公司,但实际上可能还未全部支付到位,这部分属于认缴的资金。
而实缴则是指在认缴后,具体支付到公司账户中的资金。
因此,2014年分企业出资既涵盖了已经实际支付到位的实缴部分,也包括股东或投资者承诺出资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认缴部分。
综上所述,2014年分企业出资既涉及实缴又涉及认缴,是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
你好,我借给朋友三万块钱,没有写借条,现在他不承认这笔借款,还有办法要回来这笔钱吗?
谢谢邀请。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我在法律服务工作当中也经常碰到。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借款行为真实存在,很难***。
类似的情况,需要出借人积极寻找证据资料证实借款行为真实存在,哪些证据资料可以证实?1、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流水;2、证人证言、电话微信通话录音、***资料;3、其他能够证实借款行为真实存在的证据资料。
我知道一个案子,出借人和借款人是表兄弟。2009年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2万元,因为是亲戚,没有写借条,并且是现金给付。后来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出借人时不时的电话催讨,但没有录音。2012年,出借人向***起诉借款人,主张2万元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借款人辩称没有借款的事实。因为没有证据证实借贷行为真实性,一审判决驳回了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出借人不服,聘请律师想上诉,找了几个律师都因为风险太高而诉讼标的太少被拒绝代理。
楼主描述的这个情况吧,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资料,找一位当地律师咨询分析一下,听听专业律师的建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出资到位承诺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到位承诺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