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蔬菜合作社归口管理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蔬菜合作社归口管理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贷害人,可***推广贷款的广告还层出不穷,怎么看这个问题?
现在所有的行业都在做线上营销,金融行业也不例外,随着近几年国家对***,暴力催收等不法金融行为的整治,目前留存于世的公司基本都是有牌照的公司,只是因为各家公司经营模式不同,资金成本不同,导致利息不同,所以大家有资金需要的时候,一定要对比利息高低以及还款方式,找到合适自己的超品,更要做好合理的资金规划。
源头抓不起一切都是白捞。就像手机号实名制一样。民众都实名制了。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持牌网络虚拟电话进行骚扰威胁恐吓辱骂。特别催收公司。还窃取国民信息隐私大数据。好多都成了笑话。
网贷其实是很好的趋势,但是网贷高利息就要好好看一看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换而言之,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约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当事人依据合同诉请***保护这个区间利息,***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后又请求返还,***亦将驳回诉请;年利率在36%以上的,约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也可以请求返还。
所以说就要看个人实际情况,网贷害不害人因人而异吧。
坚决打击黑网贷,高利息网贷,保留正规网贷平台。
谢谢!
看上去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事,但其实一点儿也不奇怪。这主要是由四方面原因造成的,最后的结果就是违规网贷广告满天飞,现在还处于屡禁不绝的境地。
从管理难度上讲,这确实没有任何的难度,只要工商局敢动手,抓紧点,协作工信部,很快就将互联网网贷广告给禁止了。
1.“法律是健全的,但是处罚是偏轻的”。网贷做广告,是有着相关法律进行约束和管理的,归口于工商局进行管理。相关的法律有2016年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以及《广告法》等等法规进行了综合管理。但是落实情况差强人意。处罚标准也偏轻。
2.“查处是等举报的,工商工作是被动的”。一般来说工商局对于违规广告的处罚是比较被动的。主要是依靠举报人的举报,以及各个广告企业自我内部管理和控制的自律行为。在此情况下,才能公安局进行内部立案进行查处和处罚。一般处罚标准最高是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对于很多违规网贷机构简直是隔靴搔痒,起不到震慑作用。
3.“互联网创新是无限的,平台是需要赚钱的”一般网贷机构都***用的是互联网广告模式,会将各类广告投放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现在很多互联网平台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广告收入,而这些网贷机构财大气粗给的价格又非常优厚。导致很多互联网平台铤而走险,不管国家相关规定,接受违规网贷广告。
4.“网贷平台是狡猾的,形式是多样的”。其实目前的广告形式也多种多样,例如不用硬性推广模式,还可以做软文模式,还可以进行***插入模式,还可以做各种各样的擦边球广告推介模式。导致查处难度不断加大。尤其是现在利用各种自媒体进行所谓的广告软文和小***推广。对于各方查处,那简直是难上加难。很难被认定为是纯广告。
5.“新媒体工具多样的,网贷广告是创新的”。很多网贷机构也变换了各种推广方式,例如不用本公司名义进行投放广告,变成了赞助活动、软文付钱,小***引用各类各类的非广告模式进行网贷***的宣传。
其实网贷公司的广告肯定是违规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取得金融放款牌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能去介绍任何借款,不能去做任何吸引借款人注册和使用的宣传话语。从经营范围上完全是超范围的。
但是工商局、工信部、金融监管部门现在进行了条块分割,认为网贷公司的各项管理都归口于金融办和其他相关部门,所以他们也不做任何过多干涉。自然在违规广告的查处方面力度也变得互相牵制,不能放开去查处。
网贷公司也利用了相关部门的监管漏洞,在灰***域,反而大行其道的做起广告营销来。其实借款人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有效举报,尤其是针对类似于玖富、凡普金科,恒昌等等,没有任何金融借款资质的有效营业范围,进行违规广告的投诉。
湖南益阳大米出事了,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我认为是有些商人想利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
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着国内粮食不足,尤其是大米没有办法从国外进口,所以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大家前段时间疯狂购买大米,最后在国家的辟谣下才让人们调整好了心态,知道我们有强大的国家做后盾。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有些奸商,从来不考虑人民的生命安全,只顾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变卖一些不能让人体食用的食品。
这样的人抓住之后就应该进行刑事处罚,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道德的谴责。
镉属于重金属,人体食用之后会中毒,而那些奸商,被利益蒙昏了眼。竟然将含有铬的1000多吨大米销往南方多个地区。好在发现及时,国家对他们进行了严格处罚,并且当众销毁,这不仅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更是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
在这个事情被暴露出来之后,我认为我们应该感谢媒体人,他们是替我们还原真实的一群人,应该得到人民的尊重,阳原县记者被打到现在未果,但是我希望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并且我相信,国家肯定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以上只是我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蔬菜合作社归口管理部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蔬菜合作社归口管理部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