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活动党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活动党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样建立农民合作社党支部?
这主要看合作社的属性,也就是说是不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目前,农民合作社还只是一个合作经营联合体,属于一个集约机构。
即使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还要根据***和组织工作法,视合作社性质、党员数量,经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设立党支部。
目前,农村合作社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发展也很不平衡,本村村民联合、村与村联合、跨行政属地联合等。设立党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对于促进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的确有着重要意义,但条件还不成熟,各级组织部门应当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比如本村合作社,因为属地管理原则,不可能在村党支部之外再成立一个党支部,这也不符合党的组织原则。而跨村、跨镇、跨区的合作社要是成立党支部,那这个支部又归谁来领导,也是一个问题。
所以,这种思路和想法是好的,但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并且,党的组织纪律规定,任何党员都不能自行设立一级党的组织,这样就没有了探索性实践的可能。
建议,你可以到当地县市组织部反映你的一些想法,咨询一些这方面的政策。
村级集体经济四议指哪四议?
1)党组织提议。①村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员议事日”制度和支部委员“家访”党员制度以及挂钩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员每月固定一日议事和走访党员、群众,了解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掌握党员、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②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要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③1/3以上的党员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可联名提出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村党组织统一受理后向村“两委”会提出。村党组织要公开负责受理议案的联系人。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由村党组织书记或受委托的其他村两委党员干部负责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表决;外出流动党员可委托其他党员进行表决,但一定要有电话记录或书面意见,并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参加户代表会议的人数必须要占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讨论事项必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或应到会户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活动党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活动党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