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监督重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监督重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职责和权限?
供销社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3、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
4、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供销社监事会是供销社内部专门设立的监督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设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监事会监事四至六人。供销社监事会的职责是:
三、对供销社所有财产进行登记备案,对所有财务进出账,所有物品的采购、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做什么的?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按照自下而上、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的经济实体。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制度。其所属企业,凡实行独立核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者,也具有法人地位。它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社员社的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为社员社提供业务经营、储藏运输、职工培训等服务; 办理社员社无力经营的各项业务和商品储备任务,自办或联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权力机关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为执行机关,监事会为监察机关。
沈阳市供销社合作社有纪委吗?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切实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8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供销合作社特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韩振山对机关新提拔处级干部、机关***企业干部及社有企业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成员等近30人开展廉政集体谈话。
供销合作社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一回事么?
供销合作社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是一回事。供销合作社是属于基层合作社,是从事生产,经营,销售的基层供销合作组织,其面向广大的消费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组织。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社的上级机构,其负责对供销社的生产,经营,销售进行监督和管理!
协会监事工作要点?
一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监事会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三是不断深化当期和事中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大“一事一报告”力度;
五是深入开展集中重点检查;
六是加强境外国有资产检查;
七是建立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制度;
八是改进完善成果运用工作机制;
九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协同;
十是持续完善履职保障。
为什么供销社还[_a***_]?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市场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国务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资产,(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缴纳,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政府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监督重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监督重点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