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资金合作社法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资金合作社法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负责人叫啥?
合作社负责人叫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合作社的负责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即负责人的称呼叫合作社理事长,是合作社法人,也是合作社的负责人,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合作社负责人叫合作社理事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是怎样的?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合作社法人和财务可以一个人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和财务不可以是一个人,农民专业社注册时,需要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法人代表基本信息,财务负责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联络员基本信息,合作社章程,场所租赁合同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合作社营业执照,财务人员是负责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和支出及合作社其他事宜,因此与法人不是同一个人!
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欠款50万,这个欠款由谁来承?
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首先是有责任查明合作社欠款由何而产生,是决策失误还是用于合作社购置资产,或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要向社员交清底子,然后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社员大会上讨论,形成一个决策性的实施方案。
合作社是社员自愿组合的经济组织,应该是股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无论做什么,成败得失都属正常现象。合作社有合作社的章程,产生债务应遵循合作社章程的约定执行。
法人代表是专业合作社的决策者和领导者,要主动承担责任,有推功揽过的气魄,如果被50万债务压倒,实在不配当一个专业合作社的领头雁。
对50万债务如何处理?这50万债务如果完全用于合作社的运行管理,那么所有社员就应该按股份多少来分担,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未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那么有关人员就应该承担应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合作社不应是空架子,应有合作社的家底。如想继续办下去就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把合作社办好,在赢利中逐渐消减债务。如没有继续办下去的打算,就要先清产核资,偿还债务,业不抵债的就应该将余下的债务按持股的份额来分摊债务。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合作社众人立的章程,应循章办理。
数年前,我地王某曾办了一个农业科技合作社,上套项目,下骗农民,几年下来欠当地农民几百万,农民告状到公安局,公安请王某到监子里喝茶,想让他还钱,结果杀倒无血,煮倒无汤,只好放了,据说是让他再去套钱还钱,否则农民的钱打了水漂,一点希望也没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是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独立人格,以合作社名义所欠债务自然由合作社自己的财产来偿还,与合作社的社员、出资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等个人财产无关。
社员、出资人等只以其出资或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况且,合作社法并未规定社员的出资义务。
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社员或出资人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法定代表人也并未以个人名义为合作社作担保或滥用合作社法人地位恶意逃废债务情形出现,则法定代表人无需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在合作社法和章程所定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行为如果给合作社造成损失,属于市场正常的商业风险,应该由合作社来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资金合作社法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资金合作社法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