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原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改革原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乡供销社主任算干部吗?
乡供销社主任如果是过去一定算干部,而且是有编制的国家正式干部。但八十年代改制以后,供销社变成了企业,主任就不算干部了。
如乡供销社主任想调动到乡政府工作,在未改制前是完全可以的,也有可能继续当官,但改制后连去乡***工作的可能都没有,更别说当官了。
乡供销社主任不算干部,只是属于科室级下的管理人员,并没有什么行***力。干部的含义类似于官的含义,在当代社会里,官的含义都是指在国家的***里面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县级的供销社主任才是真正的科级干部并具有一定的行***力。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商业的一种形式。由农村劳动人民自愿入股并由国家扶助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商业组织。其组织系统在中央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地方设各级供销合作社,在乡镇设基屋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乡、镇、区镇府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基层社作为一级法人实体,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
村级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站是供销社设在村、社的以经营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收购农、畜土特产品为主的网点,县、区社基层供销社以村级综合服务站和乡、镇供销社综合门市部为支撑点开展为农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乡供销社主任算不算干部?
答算干部。因为供销社也是销售部门的一个单位。主任是这个销售部门的当家人。他得把一天的销售量。算出来。和缺什么货少什么东西都得写在单子里。以方便进货。把一天销售的差价。就是盈利多少。都在心中有数。里里外外兢兢业业。这不是干部是什么?😃
供销社主任不算官来的,只是一个科室的管理人员,并没有什么行***力。官的含义是比较狭窄的,在当代社会里,官的含义都是指在国家***里面担任的行政人员。具体要看哪里管辖的镇,如果是直辖市或者副省级市市辖区的镇本身就是正处级,镇供销社主任可能就是正科级干部!其他的,一般估计副科级干部都不是。
北京市供销社是国企吗?
答,北京市供销社不是国企,是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一般是指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营,由***直接领导。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具有商业特点。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社能这么厉害?
这是由它的历史地位决定的。
供销社来源于计划经济时期。1950年我国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的供销、生产、消费和手工业合作社,1954年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当时物资匮乏,无论生活用品还是生产用品,一律都要凭票购买,供销合作社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和影响。
供销社不仅卖东西,也买东西。农民的农副产品,通过供销社销往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国外。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_a***_]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国务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资产,(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缴纳,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原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原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