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商所对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怎么办?
目前存在多种类型的营业执照。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等。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有专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经济主体,工商部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都是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甚至吊销、撤销登记注册。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类型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存在多种类型的营业执照。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等。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有专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经济主体,工商部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都是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进行处罚,甚至吊销、撤销登记注册。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登记材料或者***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没有罚款的,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就“撤销登记注册”。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类型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新型农民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农村人才培养,推进全县生猪产业的发展。按照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会宁县农牧局遴选从事生猪养殖产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54名进行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从7月24日开始,县农牧局举办了生猪产业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取“课堂教学+基地实训”的模式培育生猪产业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一是课堂理论教学。培训班除邀请县上九位技术人员讲授主场规划和建设、防疫管理与疾病防治、生猪营养需要与日粮配制和生猪饲养管理、繁殖技术等相关知识外,还聘请省市相关专家讲授了生猪生产、销售及规模场猪病防控等有关知识。二是养殖基地实训。理论授课结束后,组织学员到县内外大型企业观摩学习,拓宽学员思路,增长学员见识,更新学员的理念。到永登县、凉州区、景泰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实训基地、会宁县宏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实训基地、会宁县长宁草畜工贸有限公司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技术实训基地、会宁县永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种公猪***分包技术实训基地等实训基地实训,做到了学有样板,看有现场、训有基地。 通过此次系统培训学习,提高了学员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一定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标准,把自身所从事的生猪产业做大做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