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合作社法出台有好消息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合作社法出台有好消息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吗?
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也可以成立合作社联社。 设立分社的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可以参照一下。和设立合作社一样,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四条,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农民种植合作社合法吗?
农民种植合作社必须去县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执照,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真填写,5户以上村民。现在办理合作社,都是***通用,三证合一。合作社设有理事长,监事长,总经理,会计等。有严格的财会制度。具体的可以内容,认真阅读专业合作社章程,去找答案。
农民种植合作社如果手续齐全就是合法的,反之就是不合法的。成立农民种植合作社,经过法人申请,带上取得流转土地的合法手续,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然后再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备案,即取得合法手续,即可以正常生产经营。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_a***_]要回来了,会有正式编制吗?是以怎样的形式回来?
我老舅就是乡镇供销社的副主任,他就是个企业编制,干部都不算,遗留一些改制以前的员工编制,也不上班也不开资,但是集体那部分的保险还给交,靠着原来的固定资产出租维持,
他们归郊区联社管理,,郊区联社好像是事业编制,市联社我认识一个朋友是工会***,他是参公编制,所以恢复运营功能以后,管理层的还是事业编,基层的员工企业编制是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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