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支部书记开合作社和不和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支部书记开合作社和不和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集体经济法人 举例?
农村基层是行政村,行政村都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合作社成立理事会,一般情况下,理事会的理事长由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也就是所说法人代表,我是这样认为的。
农民合作社可以作为一项事业吗?
这些年,在政策支持下,各类合作社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但实际当种你会发现,一些合作社良莠难分。部分合作社已沦为空壳,成为摆设,为人们所诟病。但也不泛经营良好的合作社,确实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带头兴办合作社,就要把合作社当作事业来干,只要用心去干,再加上政策上的支持,没有不成功的道理。如果干好了,就会赢得人们的尊重。但一些人兴办合作社出发点就错了,目的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和套取国家补贴,并不是为了干事业,这些人能把合作社办好吗?事实上,在农村你会发现,这样的合作社不在少数,享受着国家的优惠政策,却徒有其名,不干实事。而一些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和装点门面,对这类“空壳”合作社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很高兴地告诉您,农民合作社是可以作为一项事业的。因为我自己就在运作着一个合作社,以种植为主,粮食贸易为辅,同时兼营肥料。
我认为运作一个合作社,它的前提是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这得从一件件事情做起,不能好高骛远,也不能懒惰等饭。结合国家政策,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为上。
农民合作社是个合作互助的组织,讲得透明一些,就是一些志同道合的人组织在一起,共同做一件事,可能是种植的,可能是养殖的,也可能是涉农的一些其它项目。不管是哪一种,都要因地制宜,做好调研,然后开干 。
有人讲,现在一些合作社动机不纯,都想套取国家的一些政策。其实我认为,这些用脚考虑问题的人,终究是会被社会所淘汰的。起初的心思就不在做实体,而是做忽悠人的事,肯定做不好。
如果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就暂且先别注册合作社。合作社的注册很简单的,国家也是支持的,都是免费的,没有项目,去注册这些,一年中间没有资金流动,说明您没有业务,这是会被“注意”的。
当您有了个项目了,比如承包几百亩地,需要一些人合伙起来干,这就可以注册了。有了合作社这个门面,可以招来好些农技人员,还有农业相关的农资厂商,你会在这里做一些选择,可以平等地做一些谈判,对于帮助您种好地,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特别提示一下,我们搞合作社是要赚钱的,一定要有计划地去做一些事情,比如今年包了三百亩地,种好了再去考虑再种三百亩的事,不要急于求成,一口吃个胖子的事千万别去做。
运作合作社,就需要管理,一定要提前把与合作户的关系协调好,比如分成呀、投资呀,等等。让我们一开始就进入实战,这比盲目干要强得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中国农村的一种很好的发展趋势,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好路子,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事业,但是要做好这个事业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找好合作社带头人,成立合作社不要以骗取国家补贴为目的,要想到怎样赚钱为目的,所以带头人相当重要。
第二合作社发展经济不要盲目跟种,要多考查市场前景,要找好销售渠道。
第三要找好专业技术人员,种植每一行经济作物都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才会种出好的产品,才能卖出好的价格,不要凭自己的想象胡乱种植。
第四销售很关键,找好渠道效益会增加很多,比如开釆搞节,代种养之类,这样农民会有很好的前景,所以说是很好的事业,下图就是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带领种出来的农作物。
农民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作为近几年农村一种新的探索模式脱颖而出,引起了中央和各级***的高庋重|视。唯此国家出台了财政补贴措施,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
2016年12月中央下发了《***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8年又出台了中央一号文件予以明确.具体,“力争用五年时间基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因此,进行农村产权改革,成立农民合作社势在必行。不过,这次成立的合作社不是上世纪“一大二公”式的集体径济,而是一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的股份合作经济,符合市场经济要求,赋予每个成员具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利。通俗点说,就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权利。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把集体资产股份固化到每一成员身上,谁占有多少明明白白。
合作社成立全体社员大会,选举社员代表.理事会.[_a***_],理事长一般由村支部书记通过合法选举兼任,体现党对群众组织的绝对领导。成立合作社道坚任重,绝对不可马虎,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大事业,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
我们能理解合作社在新形下的作用,只是为什么要以合作社为单位,而不是以村集体或个体(家庭)为单位。
无论是什么模式,农业发展是以粮食生产为主导,在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再发展经济作物,这一点是不能否定的。以农民合作社形式发展中国农业已经成为定局,因为只有以农民合作社为单位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和补贴。未来的农业发展是靠传统农民还是当今的大学生和新型农民,这是一个新思路。发展农业是一条艰辛之路,因为我们土地环境局限,大机械生产受影响。大学生、人才进入农业,用他们的智慧发展三农搞活经济或许是一条光明之路。
农村合作社怎么办理?法人是不是一定要村书记担任?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合作社法人是指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根据自愿原则共同出资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1.作为合作社法人的投资者是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如我国《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是指由3户以上劳动农民按照协议,共同出资,依法组成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2.合作社法人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因此,应符合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成立,取得法人资格。
3.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合作社法人被视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到所在地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提交合作社申请表,合作社成立大会纪要,合作社的章程,入社协议,合作社场地证明。
合作社的法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不一定是村主任或者村支书,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合作社的理事会决议聘用他人担任。
农村合作社怎么办理?
法人是不是一定一定要村书汪担任?
这个问题也很有新意,农村合作社可由当地有组织能力有资金有销售经验的人,在村***批准下成立的,帮助村民购买销售农产品。
农村合作社主任一般不是村书记或村主任兼任的,是有能力的人可当合作社主任。
法人不一定由村书记当,但也可以兼任的,这里强调一下,这个合作社是村委会办的还是个体办的,如是村办的支书可兼任,如是个人办的就由组办者担任。最后在说一说农村合作社咋办理,写申请书,先到乡镇审批,在到县里办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办农业合作社午续简单不麻烦的。
村干部可以在企业任职吗?
可以。村干部可以在村属集体企业或村入股企业担任职务,也可以在本村村民组建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担任职务。但村干部在企业任职的,不能影响在村委或村支部担任职务所承担的工作。否则要按有关规定辞去在村里担任的职务或辞去在企业的职务。
村会计是村干部吗?
村会计也算村干部。
村会计是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之一,属于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村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一般村会计不属于村干部,但是,他们所担负的财务管理职责,在村级治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村民委员会和村干部进行协调和决策时的重要参考。
1. 是。
2. 因为村会计是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管理和监督,是村级干部中的一种。
3. 村会计在村级干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除了财务管理外,还需要协助村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如组织村民开展文化活动、协助村委会制定村庄规划等。
因此,村会计既是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也是村级干部。
虽然也有村干部兼任村会计的情况,但是单就村会计这一职位来讲,它本身并不属于村干部,而是由村委会在当地聘请或者当地农经局委派下来的人员,当然后者的工资比之前者又可能要高一些。
村会计如果不是村委会成员,一般是由村委会选聘,或者由村委会成员中有会计资历的同志兼任。但无论是何种任用办法,村委会都应该通报或者告知村民,村民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上级***部门不会给予指示,但可以根据情况予以推荐。
是!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村会计就是村干部。 行政村是我国村民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组织,国家最低的基层行政组织是乡镇,乡镇干部才是真正的国家干部,有国家行政编制。而村委会是村级行政组织,村干部虽然也是干部,但不在国家行政编制内,没有工资,只有补助。
农村合作社董事长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说的应该是理事长,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比如,甲、乙、丙、丁、戊五位农民设立了一家“辛集市天天棉花加工合作社”,选举农民甲为该合作社的理事长,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辛集市天天棉花加工合作社”是法人,农民甲是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这是下一步撤销村委会,各村成立合作社,其决策层称董事会。各户户主称董事,第一号服务员称董事长。与现在我们称村民,头头称村长一个道理,称号而己。称经理,称主任也未必不行。
至于什么条件,肯定是优中选优。董事会是一自冶组织,要能承上啟下具有组织能力。要代表党对基层的领导,任村支部书记,所以要是觉员。贯彻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村民发家致富。
农村合作社董事长就是本合作社投资者,他本人占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即控股股东。一般应该具备超前意识,有灵活的经营头脑,有较强的掌控其他股东的能力,这样的角色才能胜任合作社董事长的职务。
作为合作社董事长的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中,公司制的简单形式,是生产的需要,也是销售集体化的需要。每个合作社的成立都有发起人,合作社成员商议决定后,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所的办公人员将全体合作社成员召集在一起开会说明合作社成立的注意事项,负责人的选出,各位成员的权益等。
发起人一般都会担任法人,组织说服最少6户村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到工商所开会组织成立。合作社设有法人,董事长,董事,监事,财务等。董事长是合作社的发起人,对合作社的发展直接负责,他的产生由董事会选举出现,能够领导合作社统一协调发展致富。
董事长是合作社的掌舵人,直接负责合作社的走向和停留。对合作社负责,对董事会负责,具备的条件并不比公司法人少。
- 合作社董事长首先要有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社是立足于农村从事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作,任何一个环节都得协调处理好,交由专门负责某一环节的人处理,拥有全局观念,把控中心。
- 其次是销售,谈判能力的具备。农副土特产品主要面临的是对外销售的问题,董事长必须能够带领合作社将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出去,生产基本都能完成掌握,销售的环节能解决,董事长的位置更适合你。
- 再就是具备财务的能力,农村合作社,其成员都是农户或从事生产的村民,经济基础薄弱,面对繁杂的合作社财务处理和报税处理,董事长必须公示,事事明确,钱是合作社的核心,对财务报表的简化分析,对董事会的简单明确介绍都是董事长的重要考验。
- 定期组织合作社会议,听取成员及董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将遇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生产的事项多听有经验的老同志,及时吸收新成员的加入,带领合作社走一条自产自销的发展道路。
合作社董事长(法人)将合作社从筹备到成立都要积极做好成员的沟通,正式运营后,协调各个环节工作,将销售作为重点。及时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财务报表和报税事项,在实践中锻炼成为一位合格的董事长。
农村的合作社目前存在两种形式,一是前期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某某专业合作社,二是近两年由地方农业管理当局颁发执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称为合作社,两者的经营范围和组织机构不尽相同,前者是由五户以上农户联合发起申请设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经营范围具体在某专业以内,同时对相关农资,技术等的交易限制在合作社成员之间,其负责人称为理事长,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推举的理事长,也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后者是在国家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框架下由村委会牵头,以村集体共有财产做基础,由全体社员为股东设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范围无具体的专业限制,主要承接国家支农资金及项目的实施,是国家实施[_a1***_]农业的初始平台,其负责人也称为理事长,虽然也是由股东大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但大都是由村委会主任或村书记担任。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是纯私有集体经济组织和半行政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地位与发展前景也将有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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