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合作社法与旧法的变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合作社法与旧法的变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产资料所有制怎样变化?
变革:
1、新中国成立之初,实行土地改革,把地主土地所有制变为了农民土地所有制。
2、从1953年开始,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立农业互助合作社等,把农民土地所有制改为了集体所有制。(之后的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都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一直都是集体所有。)作用:都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后集体经济组织会发生变化吗?
不会改变。自从一九九三年修改宪法后,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此后的农村社会多被撤销或取代。之前的土地管理法也早已明确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这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际支配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载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三变改革的典型经验材料?
一、政府主导、全域覆盖,让“三变”有底可托
作为市级深度贫困乡镇,三建乡“农民有***没资产、农村有***无市场、农业有空间无效益”问题尤其突出,加之“三变”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风险点多,必须把准航向、稳妥推进。丰都县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路径引领,狠抓资金整合、项目选择、产业规划、***配置、政策保障等工作,统筹推动县属国企、民企、整乡8个村(社区)3481户群众在1.8万亩土地上全覆盖实施“三变”改革。
(一)把财政资金聚拢来。针对各项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一次性使用,条块分割、分散投入、效益不高问题,丰都县坚持“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实质性整合生产发展类、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_a***_]、支持村集体发展等9项分散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到各新型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落实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31亿元,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6亿元,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为“三变”改革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同时,整合的资金作为村农业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股金。
(二)把基础设施建起来。针对三建乡山高坡陡、沟壑纵横,交通不便、水源匮乏,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周期长、管护难等现状,坚持把基础设施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重要支撑,配套实施道路新(改扩)建等交通类项目80.48公里、人行便道123公里,建设蓄水池268口、管网245公里以及灌溉渠、沉沙凼等其他水系配套项目。目前,全乡通组通畅率由2016年的59%提升至100%,产业水系配套率100%,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把利益分配定出来。推行企业+农业合作社组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模式,建立“保底收益+分红”机制,坚决防止“富了老板、丢了老乡”。“保底收益”,即入股土地前三年按240—600元/亩保底、第4—5年按300—600元/亩保底、5年后按400—600元/亩保底,分配进入公司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农户利益。“分红”,即按各方投资持股比例分红,让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合作社法与旧法的变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合作社法与旧法的变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