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修改需解决的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修改需解决的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吗?
农村合作社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所谓改变土地用途,就是根据土地性质,使用时适合的用途,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搞建设,农用地只能用作农业经营种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管理的根本就是土地用途管制,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辽宁省机构改革,供销合作社怎么改?
供销社,记得上次听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环保会上,关于城区鞭炮禁卖的问题,供销社发过言,而且供销社没有主任了,叫经理,供销社基本名存实亡,没有太多权利,是属于***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很可能要改成民间组织之类的,这次机构改革好像也没听说,不知道大家谁听过。
家庭农场可以升级合作社吗?
可以申请农业合作社,在当地可以咨询下,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和补助,目前合作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并且对组织经营场所优先安排有一定补助。
一、两者定义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生产组织。对经营土地有一定的规模要求,简单点说,就是有一定土地规模的农场主,平时自己经营,农忙时节可以临时雇一些人来帮忙。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是众多农户和家庭农场联合在一起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帮助家庭农场发展生产,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农民合作社还是农民在自己土地上种植,只是“抱团闯市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征
1、至少要有五名以上农户发起成立,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成员没有上限,可以跨地区发展社员;
2、对土地规模没有要求,但要有营业场所和注册资金;
3、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
家庭农场和合作社都属于农村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如果具备一定的条件可以开办合作社。
家庭农场主要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经营土地有一定的规模要求,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生产组织。也就是说,家庭农场就是有一定土地规模的农场主,平时自己经营,农忙时节可以临时雇一些人来帮忙。
而合作社主要是指具有相同生产和服务需要的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经营组织。它是众多农户和家庭农场联合在一起的组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资、技术、农机、销售等服务。
家庭农场可成为合作社的成员,也可以联合其他5户以上农户成立合作社。不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可以的。先说说差别。
家庭农场主要特征:
1、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投资比较少;
2、适度规模土地,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
3、以农业种植、养殖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特征:
1、至少要有五名以上农户发起成立,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成员没有上限,可以跨地区发展社员;
3、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
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了解家庭农场同农业合作社的区别。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生产成员为本家庭内部人员。相对于一般农户来讲,种植面积更大,养殖具有规模化,实行集药化管理。
家庭农场在2008年才提出来,2013年一号文件正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家庭扩大承包面积,实行规模化的种养植管理。
而农业合作社,要求由5个家庭的5个成员代表组成。要求有《合作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有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万元。60%以上雇用人员为农村农民。其有别于[_a***_]投资,也有别于村集体投资。是由农村家庭组成的合伙投资的企业。
合作社规模更大,承包面积更广。50年代就开始,其产品销售更有议价权,实力更为雄厚。
现在了解到两个经营主体不一样,所以家庭农场不能升级为合作社。但可以联合其他4个家庭组成合作社。需要另行申请办理。
合作社变更地址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阅读办事指南,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业务单,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本次申请即终止;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本次申请即终止;
3.审查:部门受理后作出审查;
4.决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准予核准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农村种田老人逐年老去,成立农村合作社土地流转起来,规模化,机械化能行吗?
我觉得应看在哪些地方。如果土地平坦,适用机械化操作,成立农业合作社,把土地集中流转,种植经济作物,应是农村脱贫致富的门路,况且还可以获得国家补贴。但如果土地不平坦,机械化无法操作,人工成会很高,如果种植常规农作物,肯定会被市场无情打脸。但是,如果当地有优势***,比如一些地方土壤富含锌、硒,并且土地有机质较高,种植一些比如茶叶之类的经济作物,哪怕土地不平坦,也有开放潜力。
所以,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才能充分发挥土地优势,否则就会满怀信心开头,垂头丧气收场,任何产业,机遇与风险并存,做之前必须充分调研,不可逞一时之勇,当然,只要前期功课做好了,大可一搏,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在当下中国,农村种田的大多数是一些年纪大的老人,而且农村种田的这些老人逐渐老去,是一个明确的事实,不仅如此,有好多种田的老人己经无力种地,家庭的承包耕地无人耕种撂荒的也不鲜见。这些家庭老的无能力种地,年轻的子女又不种地,也不扭转承包给别人,不得不任其荒芜。更甚者有整村整村的地撂荒,整体连片的村庄变成空心村无人村,农村的现状是许多国人担忧的。
在农村成立合作社,把农村土地流转起来,进行规模化,机械化经营种植,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也是现在国家政府倡导和推动的,也取得了好的局部效果。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农村土地确权,很大程度上也是为实现这个目标铺路和解除障碍。
若说农村成立合作社,实行农村农户家庭的合作化,在名称上并不是一种创新,这种农村农业合作社,在当今社会可能会赋于与建国初期的农业合作社不同的意义,但农村是社会最底层最广大的农民聚集地,方方面面的情况很复杂,尽管当代的农村合作社有新的内在意涵,但在实行中大可能的会重复建国初期农村合作社的形式。
在解放后,最初的土地改革是把农村地主富农的土地没收,分配给农村的农民家庭,但分到了土地的农民家庭因为生产力过低,没有相应的农具畜力,没有能力耕种,于是农村农民合作社应用而生。当时农村农民家庭加入农村合作社在我们当地称入社,这是在农民家庭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愿意入社的没有人强求。在成立合作社的时候,各农户家庭入到合作社的资产,如土地,牲畜农具都有账记录,不愿合作也可以退出。农村合作社在运作中,农民都感觉很好,所以农村合作化迅速普及。短短几年,比农村合作社更具优势的人民公社体制很快取代了农村农民合作社,在这期间,我们国家曾遭遇了严重的三年自然灾害,之后也实行过短暂的包产到户体制。很快又恢复人民公社体制,一直运行到改革开放,再实行包产到户。
在当今社会,农村出现的土地荒芜无人耕种,或即将面临的许多种田人老去的现实,实行农村土地集约经营,机械化耕做,无疑是一个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在实贱中,虽然有所成绩,但存在的问题并不少,有些农户家庭无人种地,宁可荒芜也不流转,这种机制转化要经过一段时间,或者以其它方式转化。这里的其它方式是有的,但一般老百姓说不清楚,还得由国家***想办法。
这个问题应该不是很好办,土地会荒废的主要原因还是
第一:农村年轻人太少,
第二农村里的田地比较分散高低不一,有些地方机械都去不了,看看我湘村阿谢拍的***里面就有这样的田地,大家看看这样田地你用机械能不能行,曾经就有收割机陷进去了出不来了,后面叫拖车拖出来的,
如果真是有成立合作社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跟农民朋友沟通,还要自己有好的农村发展项目,不然没有那个农民会跟一个看着没有可能成功的项目合作的。
这个方法非常正确,我很支持这种做法。
现在农村种地的大都是50,60后的人,他们年纪越来越大,也快种不了地了,你说还过几年他们不种了,农村的土地都空着,荒废太可惜了,年轻人又大都不会种地,怎么办?
只有成立专门合作社有专业人员种植,管理,人家大面积种植,也好管理,再说种的多收成大也才划算。
这样以后多余的人员可以出去打工,他们出去打工也比在家种一点点地要划算的多,所以田地承包给了大户种植,种植大户和土地所有人都划的来,这是一个好的安排。
种地的老人逐渐老去一点都不***,种地没利润可算也是事实,可是以上回答问题的老师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现在的这些种地老人逐渐老去,可他们老了就有新的种地老人延续!因为现在打工的这一波过几年打工打不动了他们就再返回农村种地呀,所以就不用担心土地会没人耕种造成撩荒,因为撩荒土地是个别户或个别村(那是有特殊原因的),我也是农民,我没听说过哪个县或哪个乡镇村有大面积撩荒的土地。现在国家提倡土地流转,让有经济实力或有种植经验的人大面积承包,这是一件好事,确实能把这些留守的种地老人解脱出来或者能解决土地撩荒问题,可话又说回来了,那让他们去哪儿去干啥?种了大半辈子地了,说对土地有感情也不算太***,他们对这一亩三分地还真的难舍难离。这就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阻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修改需解决的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修改需解决的问题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