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法律依据?
有人认为村(居)委员会与村民之间不是简单的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村委会是农民集体财产的管理人,而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成员与联合社成立后设立的管理机构主体实际上也是不平等的,且章程中关于成员大会等的召开、成员代表的选举制度等都是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所以制定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的法律依据应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方法?
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实行账内核算与账外核算相结合,以账内核算为主的核算形式 (凡不宜纳入账内核算但又需要加以反映的经济业务应进行帐外核算)。
其内容包括: 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核算,对内,对外投资以及有价证券的核算,货币资金和借款的核算,承包单位及内部往来,应收 (付) 及暂付 (收) 款的核算,投资基金、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核算,生产经营收支、其他收支和管理费的核算,收益及收益分配的核算等。
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如何产生?
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的产生,是先在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股东中选出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再由董事进行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选举,最后由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选举出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董事长选举产生后,就可以管理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事务了。因此,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的。
股份合作社是什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区别于一般农民合作社的农村集体资产经济组织。
它是由行政主导推动具有天然合法性的农民合作组织,社员由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构成,“身份入社,限制退出”,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保障社员利益为主要职能。
1、从外部组织保障上来看,地方政府是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责任主体。作为重要责任主体的县级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提供指导合作社业务的专业性服务。乡镇党委***负责指导、监督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作过程,将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中心工作,强化知识宣传、业绩考核,确保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行。
各村是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实施主体,村党委、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形成“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
2、从内部组织结构上来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兼容股份制与合作制,具备股份合作企业的基本特征。
3、从成员构成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多种量化形式分配给原成员,成员凭借股份成为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三个相互支持又制衡的组织机构,***取“人资合一”原则分配合作社治理权,保障合作社公平运行。
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指由乡镇(街道)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分红新规定?
农村股权证的分红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村民入股的土地面积进行分红的,还有一种分红的方法就是按[_a***_]分红,具体的分红方案也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持有农村股权证的村民们可以看本地规定的分红政策,有可能没有本地户口,就不能分红了。
一、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
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根据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费用后,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实行按股分红。
(1)出嫁女:若嫁本市内,在三个月后取消口粮和分红;若嫁外市,则仍然保留口粮和分红。
(2)户口迁出的:取消口粮,但仍然保留分红。
(3)户口迁入及小孩出生入户的:有口粮,但没有分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6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