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用工适用劳动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用工适用劳动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混同用工劳动法规定?
混同用工的典型情况是,用人单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接受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的交叉管理,从提供劳动的时间和空间上很难区分用工主体。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办公场所、人员、业务等高度混同,且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工作内容等交叉重叠,即构成混同用工。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该合同确认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混同用工的关联公司往往是为了利用法人独立人格逃避法律责任。两家公司在财务上无法明确区分,丧失了法人独立人格。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两家公司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就需要突破法人独立人格,而在法律上对此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揭开公司的面纱”。
因此,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让混同用工的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既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实现权利,也可以敦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推动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也就是说,在充分释明劳动者选择的权利后,如果劳动者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毫无理由地辞退劳动者,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两家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聘请雇工算不算自然人用工,受不受劳动法保护?
个体工商户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与聘请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个体工商户用工是雇佣还是劳动?
回答如下:个体工商户用工应该是雇佣关系。个体工商户作为企业主,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雇佣劳动者为其提供劳动力,以达到生产经营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应该承担雇主的义务,包括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等。因此,个体工商户用工属于雇佣关系。
个体工商户用工属于雇佣关系。
因为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法律实体,拥有雇佣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而劳动关系指的是雇主与职工之间的合同关系,仅限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的员工。
所以个体工商户用工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劳动保险,确立合法的雇佣关系。
同时,个体工商户要履行相关的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个体工商户用工是雇佣。
因为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创办的企业,在法律上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所以,个体工商户需要用工时,需要通过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来雇佣人员,而非劳务派遣等其他形式。
个体工商户用工应遵守相关的用工法律法规,如签订合同、遵守劳动法等。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用工形式不同,不能混淆。
个人用工和单位用工的联系?
1.个人用工基本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劳动合同关系,比如:个体工商户和劳动者关系。一种是劳务关系,比如:个人聘请个人从事家庭成员护理工作。
2.单位用工基本存在三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劳动合同关系,一种是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一种是劳务关系。
不同法律关系适用不同法律法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用工适用劳动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用工适用劳动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