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可以减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品出资一般是可以减少的。因为这个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就是大家都来投资赚钱一起分,每个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不一样,有的人有钱就可以多拿一些,分红时他分到的奖励比例高一些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每家都得一样不能变更
5个人的合作社怎么分配股份?
5个人的合作社要分配股份,要首先优先保证合作社发起设立人,即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的股份数额,即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作为合作社发起设立人持有40%的股份,其余四人每人占有合作社15%的股份,共60%的股份,这样合作社的股份全部分配完毕。个人认为,这样分配合作社股份是较为合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有出资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
对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的五项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均可依法向住所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代表人不一定必须是农民。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村合作社只有一个人出资可以吗?
农村合作社只有一个人出资是不可以。合作社的设立是根据从事同行业和同样需求的成员,按照自愿、互助、平等、互惠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公司可以占多大股份在合作社里?
百分之四十九。
公司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比例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