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登记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登记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和全部资料?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注册登记的农民(务农,粮农,农民等)必须是5名以上的农业户口的成员,才可以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基本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出资清单,成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申请!
1、 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
2、 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选定确立合作社社名称(多选几个,以备工商注册时重名),住所,注册资本(只需议定金额,不需要实缴),营业范围。
3、 以上完成后,最好找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去工商局代理注册,收费就是300元-500元,省的自己没办法浪费时间。
4、 现在是三证合一的证,营业执照下来后到税务局登记,到银行开基本户,然后再将基本户对公账户报到税务局,这样合作社就完成了所有手续了,是不是很简单的。
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成为子公司吗?
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也可以成立合作社联社。 设立分社的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可以参照一下。和设立合作社一样,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四条,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合作社法人身份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登记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登记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